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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情况下担保责任有什么

唐** 广西-玉林 抵押担保咨询 2026.01.25 12:30:13 473人阅读

合同解除情况下担保责任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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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时担保责任并非必然消灭。主合同解除后,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仍需担责,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1.若合同因违约解除,担保人要对债务人因违约产生的债务担责。如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致合同解除,有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要对卖方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等责任负责。
2.若合同解除后不存在债务人需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责任随之消灭。
3.担保责任范围以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限,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建议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明确约定担保责任在主合同解除时的处理方式,以避免纠纷。债务人应积极履行义务,减少担保人的风险。

2026-01-25 18: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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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解除时,担保责任一般不会自动消灭。主合同解除后,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需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2)当合同因违约而解除,担保人要对债务人因违约产生的债务负责。如在交易合同里,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有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要对违约方应承担的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等责任承担担保义务。
(3)若合同解除后债务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担保责任也会随之消失。同时,担保责任范围以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上限,并且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提醒:在签订担保合同前,要明确约定担保责任范围及合同解除时的相关条款,不同合同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分析具体担保责任。

2026-01-25 18:0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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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解除时,若要明确担保责任是否消灭,需先查看担保合同有无特别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二)当合同因违约解除,担保人要对债务人因违约产生的债务担责,所以要确定债务人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范围。
(三)若合同解除后债务人无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责任会消灭,可通过法律途径或协商确认债务人是否存在需承担的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1-25 16:5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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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解除,担保责任不一定消失。主合同解除后,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担保人仍要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负责。
2.合同因违约解除,担保人要对债务人违约产生的债务担责。像买卖合同卖方违约致合同解除,有担保的话,担保人要对卖方返还货款、赔偿损失等负责。
3.若合同解除后债务人无民事责任,担保责任消灭。担保责任范围以债务人应担的民事责任为限,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2026-01-25 15:0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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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解除时,担保责任一般不当然消灭,担保人通常要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担责,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合同解除后债务人无民事责任,担保责任消灭,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合同解除后,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担保人需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因违约解除,像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担保人要对卖方应返还货款及赔偿损失等违约产生的债务负责。不过,若合同解除后债务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担保责任就会消灭。并且,担保责任范围以主合同解除后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为限,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大家在合同解除和担保责任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5 13:46:2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情况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有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两类:(一)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5、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新贷与旧贷是同一保证人的除外。6、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8、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的,如果物的担保是由主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对其担保的全部债权承担责任。在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情形下,因物的担保提供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亦有所不同。在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担保物权或者保证债权,如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物的担保人与保证人处于同等的清偿地位,均有责任首先清偿全部债务。此时,债权人是否放弃担保物权,对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并无影响。在债权人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主张时,保证人仍有义务予以清偿。当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提供时,因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情况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有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两类:(一)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约定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法定情形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指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在该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5、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新贷与旧贷是同一保证人的除外。6、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8、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的,如果物的担保是由主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对其担保的全部债权承担责任。在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的情形下,因物的担保提供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亦有所不同。在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情形下,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担保物权或者保证债权,如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物的担保人与保证人处于同等的清偿地位,均有责任首先清偿全部债务。此时,债权人是否放弃担保物权,对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并无影响。在债权人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主张时,保证人仍有义务予以清偿。当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提供时,因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部分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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