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赠与财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或实际交付,受赠方无需将该财产用于离婚财产分割,可自行保留。
(二)若赠与附以维持婚姻关系等条件,条件不成就时,赠与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之后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若赠与财产未完成过户登记且赠与合同未公证,赠与人可直接撤销赠与,该财产仍归赠与人,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若赠与财产已过户或交付,通常归受赠方,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因赠与完成后所有权已转移。
2.附条件的赠与,像以维持婚姻为条件,条件不满足时赠与人可撤销,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未完成过户且赠与合同未公证,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财产归赠与人,不参与分割。
结论:
离婚时夫妻间赠与财产分配分情况,完成过户或交付的归受赠方;附条件赠与条件不成就,赠与人可撤销,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未过户且合同未公证,赠与人可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财产属赠与人。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所有权转移,已完成过户登记或实际交付的赠与财产,归受赠方个人,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附条件的赠与,当所附条件不成就,赠与人撤销赠与,该财产就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未完成过户登记且赠与合同未公证的财产,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有撤销权,财产仍归赠与人,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若遇到离婚时夫妻间赠与财产分配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时夫妻间赠与财产分配要依不同情形处理。已完成过户登记或实际交付的赠与财产,通常归受赠方个人,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因赠与完成后财产所有权已转移。
2.附条件赠与,像以维持婚姻关系为条件,条件不成就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该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未完成过户登记且赠与合同未公证的,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财产仍归赠与人,不参与分割。
建议:夫妻双方在赠与财产时,应明确赠与是否附条件,并签订书面协议。若涉及不动产赠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若无法及时过户,可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保障受赠方权益。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专业解答夫妻间现金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双方当事人作为配偶,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赠予他人,那么,当另一方发现这一事实时,有权在三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项财产赠与行为的主张。根据本法相关条款之明确规定,此类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权益的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专业解答赠与房产需注意:直系亲属间赠与,依据赠予前日期判断是否满足5年或2年期限;非直系亲属间赠与,须按法律法规计算实际年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及按此管理的房产,满足5年条件以契税票或房产证中较早日期为准。已购公房有三种计算方式: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银钱收据日期,取最早日期。查验时需确保印章一致,否则无效。
专业解答离婚时,需先认定婚姻期间获赠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再行分割。如确认为共同财产,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需法院介入。法院可根据双方意愿及房产情况,通过竞价、评估补偿或拍卖等方式处理。若赠与人明确仅赠一方,则该房产归其所有,无需分割。
专业解答夫妻间现金赠与撤销权的时效规定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另一方得知后可在三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民事权利受侵害时,可向法院起诉,时效通常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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