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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抚养费不给要如何解决

宋** 辽宁-沈阳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24 06:18:30 472人阅读

老赖拖欠抚养费不给要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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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赖拖欠抚养费,协议离婚的需先起诉获胜诉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抚养费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老赖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若此前是协议离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向法院起诉是维护权益的合法途径,胜诉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此前是诉讼离婚且相关文书已明确抚养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多种执行手段,如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若老赖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若遇到老赖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4 12: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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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拖欠抚养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协议离婚情况下,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先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财产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措施。

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抚养费支付问题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若老赖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建议权益受损方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院的强制力保障抚养费的支付。此外,社会也应加强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其履行义务。

2026-01-24 11:04: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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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情况下,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追讨。胜诉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
(2)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抚养费支付问题,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运用多种执行手段促使老赖履行义务,若老赖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后果。

提醒:追讨抚养费过程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4 10:1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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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情形: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拿到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还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二)诉讼离婚情形:若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抚养费支付问题,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让老赖履行义务,若其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026-01-24 09:2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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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后老赖拖欠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
2.诉讼离婚且判决书或调解书已明确抚养费支付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若老赖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2026-01-24 07:47:01 回复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执行难的原因1、离婚的男女双方将矛盾强加在子女身上。2、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3、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恶意拖欠抚养费成为抚养费执行难的主要情形。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存在过错导致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5、生效裁判文书或离婚协议存在瑕疵影响执行。6、执行人员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执行难。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执行难的对策1、裁判文书要充分考虑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确保抚养费的可执行性。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时,应全面考虑实际情况,不能仅仅从案结事了出发,而忽略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生效的法律文书避免瑕疵影响执行,对子女抚养费的判项、调解条款需具备可操作性。2、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和教育感化。对故意拖欠、拒付未成年人抚养费影响其正常生活的,严格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部分当事人外出打工或躲避执行的特点,只要获知被执行人行踪,随时开展执行行动。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经说服教育无效,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律制裁与教育感化并举,对拒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应主动调查取证,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或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应强化处罚;积极对被执行人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暂时没有履行能力而确有诚意的被执行人可予以分期给付,实现和解执行。3、完善抚养费统一扣划网络,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立案登记、裁决登记、缴扣和支付的网络制度。通过全国法院联动,对不给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可跨越省、市,把扣划抚养费的命令直接下达给被执行人工作单位。4、加强思想教育,解决离婚双方之间、离异父母与子女的矛盾,解决抚养费执行难问题。把握个案特点,因案制宜灵活解决探视权与抚养费的双重纠纷:强化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沟通与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探视有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探索灵活的探视权行使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加强对给付抚养费一方与子女的沟通:对给付抚养费一方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使其认识到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不在一起生活而消除;对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的引导。5、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对生活与学习确实困难的未成年人,在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救助方式或主动联系有关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组织协助解决未成年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6、建立未成年人强制保险制度。在离婚时,强制要求离婚双方为未成年子女缴纳一定数额的教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保证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不给付抚养费时,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和身体健康不受到损害,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意见也规定,子女有正当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上述规定中提及的“必要时”和“正当理由”实际是比较宽泛的概念,很难让人准确界定,但我们从中不难体会到其中的立法意图,其实质是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务中应当慎之又慎。一、要审视单方承担抚养费的缘由。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约定不仅出于自愿,而且必须合理合法,单方承担大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都是建立在当事人经济基础之上,能够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所需。如果一方没有相应的抚养能力,仅是为了争夺子女的监护权而放弃抚养费,实际上是对子女合法权益的损害,这样的离婚协议本身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这种单方承担一般都是适当的,当事人再以子女的名义主张权利,不仅有违诚信原则,而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时”的条件。二、要有发生情势变更的事由。离婚时抚养费用的分担本是适当的,但后来形势发生了变化,譬如疾病、突发事件等,使原来的义务分配不再合理,或者一方无力再承受原有的义务,不分担或增加抚养费影响子女的生活,一方可以子女名义提起诉讼,但必须提供情势变更的具体事由,法院应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角度支持其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如若不问缘由地支持子女的诉讼请求,则是变相支持了离婚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三、放弃抚养费一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单方父母离婚时子女尚未成年的,抚养子女一方的当事人即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诉讼行为对子女应有当然的约束力。从监护权理论上讲,放弃要求另一方负担抚养费,侵害了子女的法定权益,应由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当事人承担对子女的赔偿责任。即使从诉讼理论上讲父母间的约定不能对抗不是案件当事人之一的子女一方,法院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支持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另一方可以就其负担的抚养费部分,根据离婚协议中不负担抚养费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追偿该费用。通过上面的资料,拖欠抚养费是一种抛弃社会责任的不负责表现。抚养方可以向有关司法部门,进行申诉处理。对于拖欠直至不付相应抚养费,按照相关条文,可以剥夺其探视权及其一切与子女有关的相应权利。诉讼后,相关司法部门会帮助追回相应的赔偿费以及拖延所造成的损失。

尊敬的:针对我现在的情况,想做一些律图网,希望能得到帮助.我和前夫离婚一年半,女儿协议和我生活.离婚至今,前夫大多数时间没有按协议,按时付过抚养育费。他经常以各种借口、理由拖欠女儿抚养费,反复提醒追讨后,他还是会给(毕竟他晓得这样做违法,并且因为抚养费,我也不止一次找过他们学院领导出面做工作)。但假如这种情况每个月都会发生一次,对于不想再和前夫有任何联系的人来说,完全就是一种精神折磨。同时,随着女儿年龄增长,各种教育费用越来越多,我要求前夫付一半教育费,前夫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用各种借口躲避,能不给就不给。即便偶尔说不过去了,他也不会给现金,都要当着女儿的面他去交钱,表示这是他出的钱。并且给女儿讲,假如给钱的话,就被你妈妈用掉了,这种行为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能否要求他直接付费用,而不掺和我们的生活)补充一下前夫的情况。我前夫是重庆理工大学一博士,教授,姓,之前在韩国公派留学四年,期间女儿全部由我及我家人照顾教育。他从韩国回来之后,立即到和我离婚,但之前一个月我们一家三口还一起在韩国旅游。离花抚羔幌薏呵割童公阔婚半年之后,宣称离婚的时候没有一分钱存款的他,购买一辆20万的蒙迪欧致胜,并且和一女子公开同居。我想寻求的帮助是,如何才能杜绝在抚养费和教育费上面对前夫无休无止的耍无赖、拖欠。为了保证女儿的生活质量和良好教育,我的立场是该他负的责任、该给的费用,一定要他承担,这不是简单的钱的问题。假如要通过法律途径,我需要做些什么工作准备什么证据(我目前能出示的就是他付抚养费打卡的记录)。在法律途径之前是否还有其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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