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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是否有效

曾* 广西-崇左市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3 04:17:25 449人阅读

婚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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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判断其有效性需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当签订协议的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因素干扰,同时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时,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2)像约定共同出资购房,对出资比例、产权份额等关键内容进行明确的协议,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使协议效力消灭;若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购买禁止交易的房屋,协议自始无效。

提醒:签订婚前房屋购买协议时要确保意思表示真实,仔细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23 08:5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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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婚前房屋购买协议时,要确保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避免因主体资格问题影响协议效力。
(二)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可以在签订过程中保持沟通透明,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等留存证据。
(三)协议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在签订前了解相关房屋交易的法律法规,避免购买禁止交易的房屋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6-01-23 08:0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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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通常有效。按照法律,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行为人有相应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
2.若签协议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是真实意愿且合法合规,就受法律保护。像约定共同出资购房,明确出资比例和产权份额的协议。
3.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况,可能被撤销;违反法规,如买禁止交易房屋,协议无效。

2026-01-23 07:0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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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通常有效,但存在欺诈、胁迫或违反法规强制规定等情形时可能被撤销或无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婚前签订房屋购买协议,若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内容系真实意愿表达,又不违背上述条件,就会受法律保护,像约定共同出资购房并明确出资比例和产权份额的协议就有效。然而,若协议签订过程存在欺诈、胁迫情况,当事人可申请撤销;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购买禁止交易房屋,协议就会被认定无效。如果对婚前房屋购买协议的效力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6-01-23 05:4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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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只要符合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这三个条件。像双方约定共同出资购房并明确出资比例和产权份额的协议,就受法律保护。
2.不过,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其效力会受到影响,可能会被撤销。
3.若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例如购买禁止交易的房屋,协议直接无效。

解决措施和建议:签订婚前房屋购买协议前,双方应确保自身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表达意愿。仔细审查协议内容,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同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协议合法有效。

2026-01-23 04:38:51 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其目的是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做出初步的确认,尚不具备预售商品房资格的情况下采取预购书、房屋订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书面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其预约合同是无效的、认购书等形式出售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售,并对订约定金作出了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上述《解释》实施后、订购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一,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买卖房屋行为的担保,房屋订购书属预约合同性质、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订购,有学者认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订购,在最高人民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但对预约合同也无限制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预约合同没有直接做出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承认了房屋预约买卖的效力。《解释》第四条规定,对房屋预购、认购做出了规定,是在规避法律法规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所作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其定金多属订约定金,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您好,关于房屋订购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其目的是对双方买卖房屋的有关事宜做出初步的确认,尚不具备预售商品房资格的情况下采取预购书、房屋订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书面约定双方在将来某一时间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其预约合同是无效的、认购书等形式出售房屋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预售,并对订约定金作出了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上述《解释》实施后、订购书,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一,协议中一般都约定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正式买卖房屋行为的担保,房屋订购书属预约合同性质、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订购,有学者认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订购,在最高人民出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但对预约合同也无限制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预约合同没有直接做出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承认了房屋预约买卖的效力。《解释》第四条规定,对房屋预购、认购做出了规定,是在规避法律法规在商品房预售方面所作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其定金多属订约定金,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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