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平凉法律咨询 > 平凉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法院判定案件管辖权的方式是什么

法院判定案件管辖权的方式是什么

林* 甘肃-平凉 诉讼管辖咨询 2026.01.23 03:01:02 401人阅读

法院判定案件管辖权的方式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平凉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平凉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院判定案件管辖权主要依靠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裁定管辖则由法院以裁定方式来确定。
1.法定管辖包含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划分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依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纠纷有相应管辖规定。
2.裁定管辖有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移送管辖是法院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管辖权转移是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上下级法院之间转移案件管辖权。

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仔细研究法定管辖规定,选择合适的法院起诉。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应严格审查管辖权,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2026-01-23 07:57:0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法定管辖是法院判定管辖权的基础依据之一。级别管辖按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明确不同层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确保不同复杂程度和影响力的案件能在合适层级的法院得到处理。
(2)地域管辖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像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等不同类型案件,都有对应的管辖规则,能合理分配案件的管辖归属。
(3)裁定管辖是法院灵活处理管辖问题的方式。移送管辖可纠正法院受理无管辖权案件的情况,使案件能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指定管辖能解决管辖不明或有争议的问题。管辖权转移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上下级法院间灵活调整管辖权。

提醒:
当事人在诉讼时要准确判断管辖法院,若法院受理后发现无管辖权,可能会移送案件,耽误时间。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06:02:35 回复
咨询我

(一)当面临确定案件管辖权问题时,若想依据法定管辖确定,先判断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明确是由基层、中级、高级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再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等确定地域管辖,如合同纠纷考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考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二)若遇到裁定管辖相关情况,若法院发现无管辖权,可申请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存在管辖争议等情况,可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若有必要,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可进行管辖权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6-01-23 05:08:24 回复
咨询我

法院判定案件管辖权有两大依据:
1.法定管辖:包括级别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影响范围,划分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地域管辖按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如合同、侵权纠纷各有管辖规定。
2.裁定管辖:法院以裁定确定管辖,有移送、指定和管辖权转移三种。移送是法院将无管辖权的案件移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是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管辖权转移是经上级决定或同意,上下级法院间转移管辖权。

2026-01-23 04:57:4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法院判定案件管辖权依据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含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法律解析:
法定管辖中,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影响范围等,明确了不同层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地域管辖依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像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裁定管辖方面,移送管辖是法院受理无管辖权案件时,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某一案件;管辖权转移则是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实现上下级法院间管辖权的转移。如果您在案件管辖权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23 04:18:59 回复

在判决书中,视为受诉人民有辖权。异议成立的、诉讼效率要求。答辩期满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进行审查,继续审理,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处理形式只能是裁定,而在判决书中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处理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这样做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规范和制裁作用,受理案件的可以继续审理一、对于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如果在被裁定驳回之后,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法律的引导,原审将继续审理,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就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遵守法律规定就应当受到不利后果,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如果还是不予支持的,则受理的依法审理该案件。二、对于超出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若允许当事人恶意拖延审理周期,势必会影响到权利人实现权利的周期。4、仍给予了异议人上诉的权利。2,异议人上诉后,上级则会发回重审。既然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所以,今后仍需最高院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还是没有得到支持,此时原审就会继续审理。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案件继续审理主要有两种情况,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进行上诉二审还是不予支持的情况下,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理论依据是,那么人民应该继续审理,在裁判文书中一并处理。此时在裁判文书中至少有两点要注意:一是在事实查明中,其时限即为15日。如果被告人是在答辩期满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又进行上诉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审理对超期事实的查明、对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论证,若不符合客观事实或法律适用错误的:1,能够提高诉讼效率。3、公平原则: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除此之外的另一种情况,就是超过法定的期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目前也是按照前者的情况来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应当对超出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和审理具有管辖的事实进行查明,二是在说理部分,要对审理具有管辖的法律依据进行论述。在裁判文书中一并处理超期提出管辖权异议尽管兼顾了各方面利益,但仍有法律瑕疵,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您好,针对您的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形式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争议管辖有哪些形式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部发〔1993〕244号)第14条规定:“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09号)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管辖的原则,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钢总公司迁安矿集体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162号)规定:“外省企业职工在京履行劳动合同时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四、指定管辖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江苏省南京市劳动法律法规总结: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①市属以上国有企业;②上市股份制企业;③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为市以上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④其他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⑵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管辖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案件,其中包括:①市属集体企业(含集体企业改制后的企业)②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国有企业③中方为市以下单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④外地企业驻宁分支机构⑤区属及以下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⑶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⑷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5)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20]1号)第十一条:“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双方劳动争议的管辖问题在本省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依法设有分支机构(如分公司或办事处等)的,按照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或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是工资报酬支付地或实际工作岗位地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专业解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进行准确的判定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被告方所在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亦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则关于该笔债务的争议,应当由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处理。

    2024.10.18 1307阅读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

    专业解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法院的具体事宜关于劳动争议管辖权之相关法规明文规定如下:第一,任何有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与裁决;若当事双方均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及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则应由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案。

    2024.10.18 1793阅读
  • 检察院可以管辖除14个罪名之外的案件吗

    专业解答根据检察机关的职责范畴,其负责侦办的具体案件类型共有14类。它们分别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以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同时,对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这12种违法行为也在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内进行调查处理。

    2024.10.16 1535阅读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案件

    专业解答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合同里有合法有效的管辖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没有,或者约定不明,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异议。要是合同履行地没写清楚,或者约定有歧义,双方又协商不成,那就根据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2024.10.12 1235阅读
  •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有哪些

    专业解答发生劳动纠纷后,由哪个法院来审理,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通常来说,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来审理。如果履行地不明确,就归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法院管。如果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不同的法院起诉,后受理的法院应该把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法院处理。

    2024.10.03 188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