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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到期后,通常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失去法律效力,但后合同义务如保密、协助等仍需履行。若合同到期双方继续履行且一方接受对方履行,原合同继续有效,期限变为不定期。
以房屋租赁合同来说,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未提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合同到期后,双方应明确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继续履行应及时协商确定新的合同条款和期限。
2.若选择不定期合同,双方都要做好随时解除合同的准备,在解除时严格按照要求提前通知对方。
3.履行后合同义务时,要秉持诚信原则,确保各项义务落实到位。
2026-01-23 06:0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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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通常房屋合同到期,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合同失去法律效力。不过,保密、协助等后合同义务仍需履行,这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公平和诚信。
(2)当合同到期后双方仍继续履行,且一方接受对方履行,原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合同期限变为不定期。像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合同就按不定期合同处理。
(3)对于不定期合同,双方都有随时解除的权利,但必须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以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要明确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解除合同时务必按规定在合理期限前通知,不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04:4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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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到期后,要注意履行后合同义务,像对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等进行保密,在对方有相关需求时给予协助。
(二)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且一方接受对方履行,要清楚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期限变为不定期。
(三)作为不定期合同的当事人,若想解除合同,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6-01-23 04:4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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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房屋合同到期,约定的权利义务就终止,合同不再有效。不过,像保密、协助这类后合同义务仍要履行。
2.要是合同到期后双方还继续履行,一方接受对方履行,原合同继续有效,只是期限变为不定期。
3.以房屋租赁为例,租期到了承租人继续用,出租人没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且变为不定期。
4.不定期合同双方都能随时解除,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2026-01-23 03:2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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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屋合同到期后,约定的权利义务通常终止,但后合同义务仍需履行;若双方继续履行且一方接受,原合同继续有效,期限变为不定期,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通知。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到期意味着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正常结束,法律效力随之消失。然而,像保密、协助这类后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便合同到期,当事人仍要履行。当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履行且一方接受时,这表明双方以实际行动达成了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合意,原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合同期限变为不定期,就像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成了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合同,双方都有随时解除的权利,但为了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如果在房屋合同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3 02:11: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