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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拆迁首份协议后离婚怎么分财产

席** 四川-乐山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2 23:53:51 383人阅读

签好拆迁首份协议后离婚怎么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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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签好拆迁首份协议后离婚分割财产,关键在于判断拆迁补偿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或者拆迁补偿是基于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等获得,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能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且拆迁补偿仅基于房屋本身价值,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不过,若考虑了另一方人口因素等给予额外补偿,该部分补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提醒:
离婚分割拆迁补偿财产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05: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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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拆迁补偿利益性质。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或因夫妻双方人口因素获得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房为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且补偿仅基于房屋价值,属于个人财产,若考虑另一方人口因素的额外补偿部分则是共同财产。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利益,先由双方协商分割方式。
(三)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23 03:1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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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拆迁首份协议后离婚分财产,先看拆迁补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房是夫妻共有,或按人口因素补偿,通常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均分,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2.若拆迁房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且补偿只基于房屋价值,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若考虑另一方人口因素有额外补偿,该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026-01-23 03:13: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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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签好拆迁首份协议后离婚分割财产,要先判断拆迁补偿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分割,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或者拆迁补偿基于夫妻双方人口因素等,此拆迁补偿利益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且补偿仅基于房屋本身价值,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不过若考虑了另一方人口因素等有额外补偿,该部分补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实际生活中,拆迁财产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3 01:5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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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拆迁首份协议后离婚分割财产,关键在于判断拆迁补偿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若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房产,或因夫妻双方人口因素获得补偿,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若拆迁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且补偿仅基于房屋本身价值,通常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不过,若考虑另一方人口因素给予额外补偿,该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明确财产性质和分割方式。若协商无果,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22 23:58:41 回复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开发商应怎样补偿拆迁户城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使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良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为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提供可选择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实施建设项目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货币安置补偿,是指在拆迁房屋中,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按规定折算成货币款,支付给被拆迁人,由被拆迁人自行购买安置房的安置形式。第四条经政府批准,对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性质未定的房屋拆迁,应当按本办法实行货币安置补偿。第五条拆迁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货币补偿方案安置被拆迁人,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采用货币安置补偿形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二)被拆除私有房屋的共有人对货币安置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三)拆除出租房屋(合国家有关私房改造政策等原因形成的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对货币安置款的分配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四)房屋产权有纠纷或权属不清的;、(五)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六)其它不适宜货币安置补偿的情形。第六条实施货币安置补偿的拆迁项目,拆迁人应当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货币安置补偿测算方案,并将不低于拆迁安置补偿总费用85%的资金,存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拆迁货币补偿专户后,方可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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