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婚前共同房屋财产变更分两种情况。协议离婚时,双方带身份证、离婚证、明确房屋归属的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一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审核无误后办理产权变更。
2.诉讼离婚时,一方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可单方到登记机构申请,机构依文书变更产权。
3.变更前要保证房屋贷款还清或获银行同意,防止抵押问题影响登记。
结论:
离婚后婚前共同房屋财产变更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且变更前需处理好房屋贷款问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在协议离婚时,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明确房屋归属的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经审核无误后可完成产权变更。而诉讼离婚时,一方能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机构会依据法律文书变更房屋产权。不过,变更前必须确保房屋贷款已还清或者获得银行同意变更,不然抵押问题会影响变更登记。如果在离婚后房屋财产变更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后婚前共同房屋财产变更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处理方式不同。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共同申请,诉讼离婚时一方可凭法律文书单方申请,且变更前要处理好房屋贷款问题。
1.协议离婚: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明确房屋归属的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2.诉讼离婚:一方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机构依据法律文书内容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
3.贷款处理:变更前需确保房屋贷款已还清,或取得银行同意变更的证明,防止抵押问题影响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时,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产权变更。要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且离婚协议书中需明确房屋归属,经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2)诉讼离婚时,一方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机构会依据法律文书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
(3)无论哪种离婚方式,变更前要保证房屋贷款还清或获得银行同意变更,防止抵押问题影响变更登记。
提醒:
办理婚前共同房屋财产变更时,务必严格按规定准备材料。因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协议离婚情况:双方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明确房屋归属的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待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无误后完成产权变更。
(二)诉讼离婚情况:一方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可单独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机构会依据法律文书内容变更房屋产权。
(三)注意事项:变更前要保证房屋贷款还清或者获得银行同意变更,防止抵押问题影响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业解答婚前个人房产拆迁补偿款一般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共同购置或经双方协议转为共有房产的除外。离婚时,共同财产房产需分割,首先协商,协议内容经婚姻登记机构认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保护子女、女性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裁决。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的物质、金融和抽象财产,分割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专业解答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拆迁分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
专业解答婚后购买的房屋资金来源于其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的卖房款。该买房款中虽然包含房屋的增值部分,但鉴于购买房屋的行为并非投资而是自住,所以增部分也应属于其个人所有。既然全部卖房款全部是个人财产,所以用该资金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当然也是其个人财产。
律师解析 拆迁补偿款的构成不仅包括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还有对家庭成员的其他补偿,对于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拆迁补偿中房屋的价值补偿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搬迁或者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奖励的部分依靠家庭成员的相互配合,并且不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这部分补偿应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婚前房屋婚后拆迁补偿款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补偿款中对房屋的价值补偿只是房屋价值形态的转变,即使拆迁房屋获得增值,也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所以说,拆迁补偿中房屋的价值补偿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对于搬迁或者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奖励的部分依靠家庭成员的相互配合,并且不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这部分补偿应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律师解析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来说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夫妻一方继承或是被赠与的房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3、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房产;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这种情况除外。 如果因为离婚需要分割的,只能对共同财产属性的房产进行分割。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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