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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负债时不同主体责任有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完成出资义务后通常无需额外担责;若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常情况下不对公司债务担责,不过若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可能要对公司或债权人进行赔偿。
建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如实出资,避免抽逃出资等违规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做好公司与个人财产的区分和证明;法定代表人需依法依规行使职权,避免滥用权力。
2026-01-22 05: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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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正常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完成出资义务后通常无需额外担责。不过,若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担责,但要是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可能要对公司或债权人进行赔偿。
提醒:股东应确保如实出资,避免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做好财产独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要依法履职,避免滥用职权。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2 04:3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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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出资义务,避免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防止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做好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和证明工作,保存好相关财务资料,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以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要依法行使职权,不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否则可能需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6-01-22 03:3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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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正常出资后无需额外担责。若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需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担责,但若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可能要对公司或债权人赔偿。
2026-01-22 03:2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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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负债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若出资不实等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则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通常不担责,滥用职权时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制度设计就是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公司债务兜底,这保障了股东的有限风险。不过,若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破坏了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就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负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股东唯一性,为防止股东混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若股东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本代表公司行事,一般不担责,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时,就需对公司或债权人赔偿。如果您在公司债务责任方面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2 02:03: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