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遭遇他人恶意申请专利,可从收集证据、行政处理和法律追责三方面应对。收集证据证明专利技术归属公司,通过行政途径解决专利申请或授权问题,还可追究恶意申请人法律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收集能体现公司研发过程和成果的资料,如研发记录、实验报告、会议纪要等,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支持。
-若处于专利申请阶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请求驳回恶意申请。
-若专利已被恶意授予,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说明对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理由并提供证据。
-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恶意申请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等。
法律分析:
(1)当公司遭遇他人恶意申请专利,收集证据是关键的第一步。研发记录、实验报告、会议纪要等资料能有力证明该专利技术归公司所有,这些资料可清晰展现公司的研发过程和成果,为后续维权提供坚实基础。
(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是重要举措。公司可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请求对恶意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以此争取驳回申请。
(3)若专利已被恶意授予,公司可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阐述对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理由并提供证据。
(4)公司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恶意申请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因恶意申请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等。
提醒:
公司在日常研发中要注重资料的收集和保存。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收集能证明专利技术归公司所有的证据,像研发记录、实验报告、会议纪要等体现公司研发过程和成果的资料。
(二)若处于申请阶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请求驳回恶意申请。
(三)若专利已被恶意授予,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说明对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理由并提供证据。
(四)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恶意申请人法律责任,要求其承担公司的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1.收集证据:收集研发记录、实验报告、会议纪要等资料,证明专利技术归公司所有。
2.提出异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请求审查恶意专利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交证据,要求驳回申请。
3.宣告无效:若专利已被恶意授予,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并说明理由和提供证据。
4.追究责任: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恶意申请人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等。
结论:
公司遇他人恶意申请专利,可收集证据证明专利技术归公司所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异议请求审查驳回;若专利已被授予,可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并追究恶意申请人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申请专利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属于违法行为。公司收集研发记录、实验报告等证据,能证明自身对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异议或启动无效宣告程序,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当专利被恶意授予,公司追究恶意申请人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也是合理合法的。若公司在处理此类专利恶意申请问题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法律适用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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