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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怎样去继承

苟* 福建-泉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6.01.20 07:23:17 364人阅读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怎样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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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地位相同,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这体现了法律对抚养关系的认可和保护,保障了相关子女的合法权益。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均等,但有特殊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这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关怀;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是对其付出的肯定;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3)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遗产,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4)若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继承,这尊重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

提醒:在处理遗产继承时,要注意收集尽扶养义务等相关证据。不同继承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13: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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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避免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遗产分配方式。
(二)法定继承中,各继承人应遵循公平原则,考虑生活困难、扶养义务等情况合理分配遗产。
(三)继承人之间可以友好协商遗产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进行不均等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6-01-20 11:4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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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2.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遗产,一般应均等。
3.生活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
5.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遗嘱继承。

2026-01-20 11:11: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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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份额均等,也存在特殊分配情况,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地位相同,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应均等分配。不过,考虑到不同继承人的实际情况,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如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若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需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果大家在遗产继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0 09:1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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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均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不过,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若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继承。
1.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相关人员应主动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
2.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在协商时提出适当多分遗产的合理诉求。
3.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可通过沟通或法律途径,使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4.存在遗嘱时,应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按遗嘱内容顺利完成继承。

2026-01-20 09:04:36 回复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未对继父母子女关系统一认定标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同的认定标准,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中曾提出过认定标准,即需符合以下情形:(1)继父(或继母)和享有直接抚养权的生父(或生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三年以上,承担了全部或部分抚育费,付出了必要的劳务,并且履行了教育义务;(2)继父或继母因工作等非主观原因,无法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全部或部分抚育费五年以上;未成年继子女的生父母一方死亡,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两年以上,并承担了本条第一款的相关义务。此外,若上述各款情形涉及的未成年子女为残障或智障人士的,共同生活时间的认定标准可适当降低。可以看出,草案针对不同家庭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通常情况是要求共同生活三年以上并且承担抚育费、付出劳务、履行教育义务,若因客观情况不能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应承担抚育费五年以上。遇到生父母死亡和子女是残障情况的,则可适当缩短共同生活的年限。这是考虑到此二种情况下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照料与付出会更多,也在鼓励继父母对此二种情况的未成年继子女给予更多的关怀与照料。希望相应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完善,对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认定确定统一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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