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便离婚,亲子关系不变,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可正常看望孩子,参与孩子成长。
2.若后妈虐待、遗弃孩子,直接抚养方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变更抚养权,也能报警让后妈担责。
3.父母要一起关注孩子心理情感,帮孩子正确面对家庭变化,营造好的成长环境。
结论: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变,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权;后妈侵害孩子权益,可依法维权并追究责任,父母需共同关注孩子成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保障了不直接抚养方与孩子的交流互动及对孩子成长的关心。若后妈对孩子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权益的行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后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父母有责任共同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家庭变化,为孩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孩子遇到后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依旧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行使探望权,以此保障与孩子的交流,关注孩子成长。
若后妈有虐待、遗弃等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变更抚养权,给孩子更安全的成长环境;另一方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后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父母双方应共同关注孩子心理和情感需求。要引导孩子正确看待家庭变化,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爱与关怀中成长。
1.不直接抚养方积极行使探望权,加强与孩子互动。
2.当孩子权益受侵害,直接抚养方可变更抚养权、报案追责。
3.父母共同关注孩子心理,引导其正确面对家庭变化。
法律分析:
(1)父母离婚后,亲子关系依旧存续,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这是保障其与孩子交流、参与孩子成长的重要权利,受法律保护。
(2)若后妈有虐待、遗弃孩子等侵害行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多种法律途径可维护孩子权益。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让孩子脱离不良环境,也能向公安机关报案,使后妈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父母双方在离婚后有共同责任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引导孩子正确面对家庭变化,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符合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
提醒:
父母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严格依法进行。若遇到复杂情况,因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积极行使探望权,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时间、方式等去探望孩子,保持与孩子的良好交流互动,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成长情况。
(二)当发现后妈有虐待、遗弃等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先收集相关证据,如伤痕照片、视频、孩子的陈述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其介入处理。
(三)父母双方要多和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通过耐心引导让孩子正确看待家庭变化,一起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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