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工伤认定完毕后的责任因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而异。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需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员工的伤残津贴及员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企业,要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费用,涵盖医疗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多项费用。
为降低企业风险和保障员工权益,建议企业:
1.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避免承担高额费用。
2.建立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3.工伤发生后,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理赔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企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时,责任相对明确。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是保障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收入;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可弥补其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带来的收入损失;员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助于员工在重新就业前有一定的经济缓冲。
(2)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时,负担大幅增加。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众多费用都转嫁到企业头上,涵盖了从医疗救治到后续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像医疗和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等,这对企业的经济压力极大。
提醒:
企业应依法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避免因未缴纳而承担高额费用。不同工伤情况复杂,建议企业或员工遇到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企业已缴纳工伤保险时的应对措施:
企业应足额支付员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保障员工在此期间的收入稳定。对于五级六级伤残员工,要按月准确发放伤残津贴。当员工离职时,及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时的应对措施:
承担起全部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安排专人负责核算和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各项费用,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以下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员工的按月伤残津贴;员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要承担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费用,像治疗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多项费用。
结论:
工伤认定后,企业若已缴纳工伤保险,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部分费用;若未缴纳,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费用。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当企业依法缴纳时,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等费用由企业承担,这是为保障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后续就业权益。而若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就意味着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此时企业要承担全部费用,这是对企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约束。企业的这种责任承担,既保障了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如果您在工伤认定及企业责任承担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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