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安庆法律咨询 > 安庆仲裁法律咨询 > 仲裁时当事人不到庭该如何处置

仲裁时当事人不到庭该如何处置

张** 安徽-安庆 仲裁咨询 2026.01.19 13:44:12 429人阅读

仲裁当事人不到庭该如何处置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庆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安庆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仲裁中当事人不到庭分不同情况处理。申请人若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即主动放弃此次仲裁程序,案件不再继续审理。
(2)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可进行缺席裁决。仲裁庭会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作出裁决,该裁决对被申请人有法律约束力。若被申请人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醒:
申请人决定仲裁后应按时参加,避免视为撤回申请;被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积极出庭,否则可能面临不利的缺席裁决结果,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9 17:36:03 回复
咨询我

(一)申请人方面,若收到书面通知,应尽量按时参加仲裁庭审,若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需提前向仲裁庭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避免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二)被申请人方面,收到书面通知后,要重视仲裁庭审,即使对仲裁有异议,也应按时到庭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若无法到庭,同样需提前说明正当理由。若被缺席裁决且不履行裁决,可能面临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2026-01-19 17:06:09 回复
咨询我

1.申请人方面,若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会被视作撤回仲裁申请,即主动放弃本次仲裁,案件不再继续审理。
2.被申请人方面,若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即便被申请人未到庭陈述辩论,仲裁庭也会依据现有证据和事实裁决,此裁决具法律约束力,若不履行,申请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6-01-19 16:10:4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仲裁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仲裁庭可缺席裁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仲裁程序里,申请人经书面通知后,若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便中途退庭,那么会被视为主动放弃此次仲裁,仲裁不再继续审理该案件。而被申请人出现同样的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情况时,仲裁庭能够进行缺席裁决。也就是仲裁庭会在被申请人未参与陈述、辩论等环节的情况下,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决,并且该裁决对被申请人有法律约束力。若被申请人不履行裁决,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在仲裁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或者对仲裁程序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9 14:40:23 回复
咨询我

仲裁中当事人不到庭按不同情况处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即主动放弃此次仲裁程序,案件不再继续审理。被申请人出现此类情况,仲裁庭可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在被申请人未到庭陈述、辩论时,依据现有证据和查明事实作出的,对被申请人有法律约束力。若被申请人不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避免不利后果,申请人应重视仲裁程序,按时到庭,确有特殊情况及时与仲裁庭沟通申请延期。被申请人不应轻视仲裁,即使无法到庭也应积极提供证据和答辩意见,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9 13:53:3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有当庭裁决1、基本制度(1)公开仲裁制;劳动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的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提示:《仲裁法》规定的民事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2)仲裁庭制(3)回避制2、开庭程序(1)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2)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3、裁决(1)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2)调解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3)审限(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l5日逾期未做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4)裁决(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l2个月金额的争议;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提示:(1)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