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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婚后这笔财产应当归谁

夏** 四川-德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8 15:20:09 385人阅读

婚前买房子婚后这笔财产应当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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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结婚不改变其归属性质。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婚前买房涉及财产归属较复杂,不同出资和登记情况结果不同。建议有疑问时咨询专业人士,避免纠纷。

2026-01-18 19: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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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资金来源和购房时间的材料,以证明房产为个人财产。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在婚姻期间可记录好共同还贷的银行流水等证据。若离婚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房产归登记方后,另一方要积极要求登记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注意保留各自出资的凭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1-18 19:3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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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6-01-18 18:1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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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买房婚后财产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婚前全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前双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因其在婚前已完成购房行为,房产自然属于个人财产。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分割时需给予另一方补偿。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表明双方都有对该房产的权益主张,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合法。如果您在婚前买房涉及财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8 16:3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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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财产归属依不同情形而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属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婚前全款购房,保留好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保障个人财产权益。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可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避免纠纷。
3.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注意产权登记情况,明确房产归属。

2026-01-18 15:49:22 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前提相当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夫妻条件相当抚养权归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孩子的年龄已到十周岁以上的,在作出判决前还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即征求该孩子的意见,看他愿意和谁在一起生活,并以此作为判决的依据。但同时也希望能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妥善解决问题,以使孩子能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外)祖父母可以抚养孩子吗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享有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均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或者随母方生活都是可以的。只要离婚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一般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仅可以要求协助进行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作为将子女判给父方或者母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以有利于子女在其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健康成长:(一)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二)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三)子女曾经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四)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继续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应当明确的是,根据上述情况将子女判给父方或者母方抚养的,并非将子女判给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最终抚养子女的仍是父方或者母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只是协助进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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