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收取保证金受法律严格规范。招标人能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中标合同金额10%,且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应退还。同时,建设工程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保证金,可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并且,招标人不得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金额。若招标人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需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
1.招标人要严格遵守保证金金额规定,不得擅自提高。
2.企业可积极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保证金。
3.中标人遇到招标人违规不退还保证金情况,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工程保证金受法律规范,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且金额上限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在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需退还。这保障了交易双方权益,避免招标人过度收取保证金。
(2)建设工程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保证金,这一举措能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动。
(3)招标人不得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也不能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金额,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
(4)若招标人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需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这为中标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提醒:企业参与工程投标时要注意保证金规定,若遇到招标人违规,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里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事宜,且金额严格控制在中标合同金额的10%以内。
(二)企业可选择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保证金,减轻资金压力。
(三)招标人不能用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也不能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金额。
(四)工程合同履行完毕,招标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不退还,中标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招标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第六十六条规定,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工程保证金受法律规范,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中标合同金额10%,工程合同履行完后退还。
2.建设工程可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招标人不得用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也不能擅自提高保证金金额。
3.招标人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中标人可要求其担责,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结论:
工程收取保证金受法律规范,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不超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应退还,可采用替代方式减轻企业压力,违规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招标人能在招标文件里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过金额上限是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且在工程合同履行完毕后要退还。同时,建设工程领域鼓励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保证金,以此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并且,招标人不能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也不能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金额。若招标人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中标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如果在工程保证金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