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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分割未还清房贷的房屋,要根据房屋取得情况处理。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剩余贷款也由其个人偿还。同时,登记方要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给另一方补偿。
2.要是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拿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会得到相应补偿。补偿金额要综合考虑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比例等因素来确定。
3.夫妻双方也能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和贷款承担方式。若协商不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2026-01-17 19:3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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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在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通常判归登记方,剩余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另一方补偿。
(2)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获相应补偿,补偿金额要综合多因素确定。
(3)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和贷款承担方式,协商不一致则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判。
提醒:离婚分割未还清房贷房屋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18:2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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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尝试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会判归登记方,剩余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财产增值。
(二)婚后共同买房,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获相应补偿,补偿金额综合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比例等确定。
(三)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及贷款承担方式,协商不了就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7 18:1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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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屋分割,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购买的属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取得房屋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并补偿另一方,也可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的房屋,因其首付是个人财产投入,所以法院在双方协议不成时可判归登记方,剩余贷款自然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而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本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若双方能协商房屋归属及贷款承担方式,可按协商结果处理;若无法协商一致,则需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判。如果在离婚房屋分割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7 17:4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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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未还清房贷的房屋分割,需依据房屋取得情况处理。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属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分割,取得房屋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获补偿,补偿金额结合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比例等确定。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房屋归属及贷款承担方式。
-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裁判。
-保留好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分割房屋时明确权益。
2026-01-17 16:01: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