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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在物业摔倒,责任要依具体情况定。若物业没尽安全保障义务,像地面湿滑无警示、设施损坏未修,物业担责。按民法典,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没尽义务致他人受损,要担责。
2.若老人自身有过错,比如没留意路况、行动不便没防护,老人也得担责。
3.若第三人导致老人摔倒,第三人担责;物业没尽义务,承担补充责任,担责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026-01-16 16: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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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人在物业摔倒责任承担需视具体情况判断,可能由物业、老人自身或第三人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如物业,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物业未履行该义务,像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导致老人摔倒,物业应承担侵权责任。若老人自身有过错,如未注意观察路况、行动不便却未采取防护措施等,老人也需担责。若因第三人行为使老人摔倒,由第三人担责;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遇到老人在物业摔倒责任判定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6 14:3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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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在物业摔倒责任承担要依具体情形判断。若物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像地面湿滑无警示、设施损坏未修等,物业需担侵权责任,这符合民法典中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尽义务致他人损害担责的规定。
2.若老人自身有过错,比如没留意路况、行动不便却未防护,老人也应担责。
3.若因第三人行为致老人摔倒,由第三人担责;物业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承担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建议物业定期检查设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有危险情况设明显警示。老人出行要留意周边环境,行动不便时做好防护。
2026-01-16 14: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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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物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像地面湿滑却未设置警示标志、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造成老人摔倒,按照民法典规定,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的物业要承担侵权责任。
(2)若老人自身存在过错,例如没有注意观察路况,或者自身行动不便却没有采取必要防护措施,老人也需要对摔倒这一结果承担一定责任。
(3)要是因第三人行为导致老人摔倒,侵权责任由第三人承担。若物业同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提醒:老人在公共场所活动要注意自身安全,物业应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同摔倒情况责任认定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3:0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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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物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摔倒,物业要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应及时处理地面湿滑情况并设置警示标志,定期检查维修公共设施。
(二)若老人自身有过错,老人需承担一定责任。老人在行动时应注意观察路况,行动不便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三)若因第三人行为致老人摔倒,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物业要加强场所管理,避免第三人的危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6-01-16 11:35: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