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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拘役期间能保外就医吗?

杨** 四川-内江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10 12:37:10 1824人阅读

我哥哥因为意外杀人被判处拘役了,我很担心他的身体,所以我想知道,一般来说,拘役期间能保外就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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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后,如果病情严重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不能自理的,可以保外就医。因为拘役时间最长也就是半年,不是很严重的病情就没有必须办理保外就医了,因为整个程序批下来也是要一段时间的,也可能面临满刑出来了。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2018-04-10 12:4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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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拘役期间能保外就医吗的问题,你可以根据以下的法律法规回答。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具有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四条可以监外执行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018-04-10 12:39:10 回复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的审判程序有下列几个程序:
  
(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提出,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刑罚执行科(直属分监区直接报送刑罚执行科)。由刑罚执行科、生活卫生科和监察室各派一名民警组成保外就医前期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查工作,形成前期审查意见,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初审表》。刑罚执行科应提请监狱“罪犯保外就医初审小组”召开会议,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初审,并邀请驻监监狱检察组参加。初审同意后,开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委托书》,决定委托鉴定单位。
  
(2)罪犯病残鉴定作出后,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进行集体研究,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刑罚执行科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
  
(3)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后,刑罚执行科应组织监区(或直属分监区)进行公示,同时应将准予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抄送监狱驻监检察组,并通知保外就医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应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被告人有法定情形,不能收押的,法院可以依法宣告暂予监外执行,而不是保外就医。被收押服刑生病后,才适用保外就医。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1、判处拘役,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能保外就医。
2、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包括: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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