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诉侵权人应准确界定现有技术范围,收集专利申请日前国内外以公开出版物、使用公开、口头公开等形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资料,作为可能的现有技术证据。
(二)判断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是否相同或构成等同技术方案,即是否采用基本相同手段、实现基本相同功能、达到基本相同效果,且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
(三)对比时直接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对比,不依赖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四)该抗辩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外观设计侵权纠纷适用现有设计抗辩规则。被诉侵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诉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其等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结论:
现有技术抗辩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被诉侵权人的核心抗辩手段,需证明被诉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其等同,且有特定范围、成立条件、对比规则和适用范围。
法律解析:
现有技术抗辩规则明确,现有技术指专利申请日以前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有公开出版物、使用公开、口头公开等形式。抗辩成立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同或构成等同技术方案,等同即采用基本相同手段、实现基本相同功能、达到基本相同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可联想到。对比时直接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对比,不依赖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该抗辩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外观设计适用现有设计抗辩规则。被诉侵权人要成功抗辩,需承担举证责任。若遇到专利侵权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现有技术抗辩是专利侵权诉讼里被诉侵权人极为关键的抗辩手段,其规则涵盖多方面内容。现有技术范围是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包括公开出版物、使用公开、口头公开等形式的技术。
2.抗辩成立需满足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一项现有技术相同,或者虽有差异但构成等同技术方案,也就是采用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
3.对比规则是直接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不用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作为中介,独立判断被诉方案是否属于现有技术或其等同。
4.该抗辩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适用现有设计抗辩规则。被诉侵权人需举证证明被诉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其等同,才能使该抗辩成立。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被诉侵权人应全面收集专利申请日以前公开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公开出版物、使用公开和口头公开等形式的证据。
2.聘请专业人士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进行细致分析,判断是否符合等同技术方案的条件。
3.依据对比规则,直接准确地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做好举证准备。
4.明确案件类型,若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应采用现有设计抗辩规则。
1.现有技术抗辩是专利侵权诉讼里,被告常用的关键抗辩方法,其规则有以下要点。现有技术范围,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国内外已经公开的技术,公开形式包括在出版物上发表、实际使用公开以及口头传播公开等。
2.若要让抗辩成立,被诉的侵权技术方案得和某一项现有技术完全一样;或者虽有不同,但可构成等同技术方案。等同技术方案就是用差不多的手段,实现差不多的功能,达到差不多的效果,而且普通技术人员不用创造性思考就能想到。
3.对比规则上,直接把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进行对比,不用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作为中间参照,独立判断被诉方案是否属于现有技术或者其等同方案。
4.适用范围方面,现有技术抗辩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适用的是现有设计抗辩规则。被诉侵权人要拿出证据,证明被诉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或其等同方案,才能让抗辩成立。
法律分析:
(1)现有技术抗辩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极为关键,现有技术范围明确,是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公开形式多样,如公开出版物、使用公开、口头公开等。
(2)抗辩成立需满足一定条件,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要么与一项现有技术相同,要么虽有差异但构成等同技术方案,需达到手段、功能、效果基本相同,且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
(3)对比规则具有独立性,直接将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对比,不依赖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介。
(4)适用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适用现有设计抗辩规则,且被诉侵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
提醒:被诉侵权人运用现有技术抗辩时,要注意准确界定现有技术范围,充分收集证据证明被诉技术方案符合条件,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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