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轻微案件中,原告起诉后需履行出庭参加诉讼的义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裁定按撤诉处理,该处理视为原告放弃本次诉讼的权利。
(2)被告不到庭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即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在被告未参与庭审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提醒:
原告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到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避免按撤诉处理;被告收到传票后建议积极应诉,否则可能承担缺席判决的不利后果,必要时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帮助。
(一)轻微案件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裁定按撤诉处理。原告起诉后有出庭参加诉讼的义务,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本次诉讼权利。
(二)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根据情况处理。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法院在被告未参与庭审时,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作出的判决。
(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原告方若在轻微案件中未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起诉后需履行出庭参与诉讼的责任,无合理理由缺席可看作主动放弃本次诉讼,法院将出具裁定确认撤诉结果。
被告方未到庭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形处置。经传票传唤仍无合理理由缺席的,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即不依赖被告庭审参与,仅依据已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对于需强制到庭的被告,比如承担赡养、抚育、扶养责任,或不到庭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合理理由缺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参与诉讼。
结论:
轻微案件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可拘传。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起诉后有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轻微案件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诉讼权利,法院会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该判决是法院在被告未参与庭审时,依据已查明的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但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拘传其到庭。若遇相关诉讼情形,不确定自身权利义务或应对方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合法权益。
轻微案件中,原告或被告不到庭会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依据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1.若原告未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原告提起诉讼后,负有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诉讼权利,法院将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
2.若被告未到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经传票传唤后,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即在被告未参与庭审的情况下,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3.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若被告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不到庭将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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