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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盗窃来的信用卡都会认定为盗窃吗

田** 新疆-阿勒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6.01.15 03:47:10 372人阅读

使用盗窃来的信用卡都会认定为盗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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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罪需分情况判断。盗窃者本人使用盗窃所得信用卡,直接按盗窃罪定罪;盗窃者与他人通谋,他人明知信用卡是盗窃所得而使用,二人构成盗窃罪共犯;他人不明知信用卡为盗窃所得而使用,他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者仍定盗窃罪。此规则只适用于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不适用。使用行为涵盖在自动柜员机使用和特约商户刷卡消费等。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仔细调查信用卡来源、使用者是否知情等情况,准确适用法律。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用卡使用的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如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
-公众要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避免被盗用。

2026-01-15 08: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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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般按盗窃罪定罪处罚,但要分情况判断。
2.若盗窃者自己用偷来的信用卡,直接按盗窃罪定罪。
3.要是盗窃者和别人商量好,让别人用偷来的卡,且这人知道卡是偷来的,两人构成盗窃罪共犯。
4.如果别人不知道卡是偷来的而使用,这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者还是按盗窃罪定罪。
5.这个规则只适用于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不适用。
6.这里的使用包括在自动柜员机操作和在特约商户刷卡消费等,都算在盗窃罪的范围内。

2026-01-15 06:2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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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罪有不同情形。若盗窃者本人使用盗窃所得信用卡,直接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2)当盗窃者与他人通谋,他人明知信用卡是盗窃所得而使用,二者构成盗窃罪共犯。
(3)若他人不明知信用卡为盗窃所得而使用,他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者依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该规则只适用于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不适用。
(5)使用行为涵盖在自动柜员机使用和在特约商户等场所刷卡消费等,都在盗窃罪评价范围内。

提醒:使用信用卡时要确保来源合法,若涉及盗窃信用卡使用的复杂情况,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06:0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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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者本人使用盗窃所得信用卡,直接认定为盗窃罪。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司法机关会根据证据判定是否为盗窃者本人使用,若确定则按盗窃罪处罚。
(二)盗窃者与他人通谋,他人明知信用卡是盗窃所得而使用,双方构成盗窃罪共犯。这种情况下,需收集二人通谋的证据来认定共同犯罪。
(三)他人不明知信用卡为盗窃所得而使用,他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者以盗窃罪定罪。要通过调查判断他人是否知晓信用卡来源。
(四)该规则只适用于真实有效的信用卡,若为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不适用。在案件侦查中,要对信用卡真伪和有效性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2026-01-15 04: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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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罪需区分情形,本人使用或与他人通谋且他人明知是盗窃所得而使用,按盗窃罪定罪;他人不明知而使用,他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者定盗窃罪,且规则仅适用于真实有效信用卡。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处理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当盗窃者本人使用盗窃所得信用卡时,直接以盗窃罪论处。若盗窃者与他人通谋,他人在明知信用卡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使用,二者构成盗窃罪共犯。若他人不知情而使用该信用卡,他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盗窃者依旧按盗窃罪定罪。这里适用的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不适用此规则。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或在特约商户等场所刷卡消费等使用情形,都在盗窃罪的评价范围内。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性质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5 04:18:58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盗窃后被追回怎样认定盗窃财物后,应当按照盗窃的数额定罪量刑,脏物被追回一般不影响处罚.量刑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况均包含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即对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应以实际窃取的数额作为定罪依据,只要数额达到较大,就应定罪;笔者认为,对窃取的数额虽未达到较大,但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应当定罪:一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是盗窃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四是造成被盗财物损毁的。实行终了的盗窃未遂构成犯罪时,在法律文书上的表述与盗窃既遂基本一致。例如:“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金融机构内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区别在于前者必须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写明:“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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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都按盗窃罪解决是否合适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都按盗窃罪解决是否合适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2.24 24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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