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并适当多分财产,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依法保护。
法律解析: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等诸多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议,协议不行法院会结合财产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不仅能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也能适当多拿。同时,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也会依法保护。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有疑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都属共同财产,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也应依法保护。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多分。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签订财产协议,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遇到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双方应理性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协议。
-若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当事人要注意收集财产证据和对方过错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分配。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婚姻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依法受到保护。
4.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多分。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原则。双方能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也受法律保护。
(3)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不仅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还能适当多分。
提醒:
离婚涉及财产分配情况复杂,不同家庭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先自行协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应收集相关证据,在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并争取多分财产。
(四)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要注意留存相关权益证明,确保依法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房产拆迁时,对于财产的分配,一般来说,按照房产的市场价值和面积进行补偿,这些补偿被视为共有财产,需要平均分配。不过,基于户口等其他因素获得的额外补偿,其归属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配;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需求等因素来进行裁决。
专业解答关于婚前房产在婚后实现增值部分的属性问题,如果并未有任何特别的规则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这部分资产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投资收益都应视作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对于这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处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由当地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来做出裁决。
专业解答婚后由父母资助购置之房地产并非必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共有财产在一方死亡后应如何进行分配(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积累的共同所有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首先从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分离出一半属于配偶方所有,剩下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2)对于夫妻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配问题,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该是平等的。
专业解答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个人财产如因自然原因产生价值提升(即我们通常理解的“增值”),除非是基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的因素之外,其余都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对于房产这类特殊的财产而言,如果其在婚后产生了增值,那么这种增值应该被视为自然增值,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若双方在婚前已经达成协议,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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