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无书面合同要结合情形判断定金能否返还,能证明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无法证明可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书面形式不是其成立的必要条件。当没有书面合同存在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定金返还问题。若能证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那么按照定金罚则处理:若因交付定金一方的原因致使主合同未订立,交付方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若因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要双倍返还定金;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使得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应返还定金。要是无法证明交付的款项为定金,交付方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收受方返还该款项。如果大家在定金合同方面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书面形式不是其成立的必要条件。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定金能否返还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2.若有证据证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若因给付定金方原因致主合同未订立,给付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致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应返还定金。
3.若无法证明款项为定金,给付方可以主张该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收受方返还。
解决措施和建议:
1.交付定金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款项性质为定金。
2.保留好交付定金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3.发生纠纷时,及时收集和整理能证明款项性质及相关事实的证据。
1.依据民法典,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它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书面形式不是定金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要是没有书面合同,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定金能不能返还。
3.若有证据表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就适用定金罚则:要是因为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让主合同没订立,这一方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要是因为收取定金一方的原因让主合同没订立,这一方要双倍返还定金;要是因为双方都没责任的事由让主合同没订立,收取定金一方要返还定金。
4.若无法证明款项是定金,支付方可以说这笔款项属于不当得利,要求收取方返还。
法律分析:
(1)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依据民法典,其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书面形式并非必要条件。
(2)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定金能否返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若有证据证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比如给付定金方致使主合同未订立,不能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导致主合同未订立,要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使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应返还定金。
(3)若无法证明款项为定金,给付方可以主张该款项是不当得利,要求收受方返还。
提醒:交付定金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保留好交付凭证。无法证明是定金时虽可按不当得利主张返还,但存在一定举证难度,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有证据证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若因给付方原因致使主合同未订立,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2.若因收受方原因致使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3.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主合同未订立,收受方应返还定金。
(二)若无法证明款项是定金,给付方可以主张该款项是不当得利,要求收受方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专业解答证据,就是咱们平常说的口供、书面材料、实物、影像音像之类的东西、电脑手机里的文件、还有那些帮着作证的人说的话、专家们给出的专业意见、还有现场勘察记录这些东西。要是你手头上没有借条这种东西,但是有人愿意为你作证,那也行。你就把这个证人叫到法院去,让他说出事实真相,这也是个有力的证据。不过这个证人说的话,得让法院查证一下是真的才行,这样才能当作认定事实的根据哟。
专业解答其实,这也不是完全没戏。不过得有别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借款的事情和你跟他之间的债务关系才行。所以说,你得拿出点儿东西来证明你说的是真的。虽然借条是个挺常见的证据,但是如果真没有的话,那也别慌,还有其他的办法可以用嘛。比如说,你可以找当事人问问清楚,或者找个证人给你作证,再不行就看看你们之间的转账记录,或者是录音录像之类的,甚至是电子邮件什么的都行。
专业解答其实,就算没打条子也不担心,想把钱追回来还是有办法的,但是你得找些别的证据来证明这笔欠款到底有没有真的发生过。当事人可是有义务拿出证据来证明他说的话是对的。虽然打个条子的确是最常见的证据了,但是如果真没了这个条子,那咱们就用其他的证据嘛,比如说银行转账的记录呀,正好在场的人的证词呀,或者录音录像阿,短信微信什么的数字资料来证明这笔借款确实存在。
专业解答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义务为其主张的事项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倘若当事人无法出具诸如借据等直接证据,他们亦可通过其他方式,如意见陈述、证人证言、音像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来证实借款事实的真实性。若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此类证据,则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因此,即便缺乏书面借据,只要当事人能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或人民法院能够成功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便足以确认借款事实的存在。
专业解答在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情况下,请求归还本金的机会将主要依赖于是否能以其他途径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借贷行为的确切发生。原告应承担提供所有证据支持其诉讼主张的责任。若原告无法直接获取相关证据,则法庭有权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收集。因此,若原告能采用引入陈述、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电子数据等手段,提供充足的证据去证明借贷之实,即便缺乏明确的书面借据,仍然具备收回本金的极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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