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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房产权属状态下委托照看房产的性质与责任不同。若房产依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已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委托照看构成无偿委托合同关系,照看人需按女方指示妥善管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房产毁损灭失要担责;若房产为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女方委托照看是合理行使共有物管理权限,但要明确照看事项范围。
2.为避免后续争议,建议与女方签订书面照看协议,明确照看期限、权利义务、报酬支付、损害赔偿责任及协议解除条件等条款。若不愿接受委托,可直接拒绝,除非离婚协议有强制照看约定。
3.履行照看义务期间,要留存相关管理行为凭证,如沟通记录、费用支出单据等,防范潜在法律风险。
2026-01-13 22: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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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搞清楚房产的归属情况。要是按照离婚协议或者生效的裁判文书,房产已经归女方个人了,女方让您帮忙照看,这就形成了无偿委托合同关系。按照民法典里委托合同的规定,您得按照女方的要求好好管理房产。要是因为您故意或者有重大失误,让房产损坏或者没了,那您就得赔偿。
2.如果这套房产在双方离婚的时候还没分割,属于共同财产,那双方都有管理的权利。女方委托您照看,是合理行使对共有物的管理权限。不过得把照看的具体事项说清楚,像交物业费、房屋修缮这些内容。
3.建议您和女方签个书面的照看协议,把照看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给不给报酬、损害赔偿责任,还有协议解除的条件这些条款写明白,免得口头约定以后出纠纷。
4.要是您不想接受委托,可以直接拒绝,除非离婚协议里有非得让您照看的规定。
5.在您照看房子的时候,要留好管理行为的凭证,像沟通记录、费用支出的单据,这样能预防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2026-01-13 21:1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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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房产已依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委托照看构成无偿委托合同关系。受托人需按女方指示妥善管理房产,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房产毁损灭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2)若房产是离婚时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女方委托照看是合理行使共有物管理权限,不过应明确照看事项范围,像物业费用缴纳、房屋修缮等具体内容。
(3)建议签订书面照看协议,明确照看期限、权利义务、报酬支付、损害赔偿责任及协议解除条件等条款,防止口头约定引发争议。若不愿接受委托,可直接拒绝,除非离婚协议有强制照看约定。
(4)履行照看义务时,要留存相关管理行为凭证,如沟通记录、费用支出单据等,防范潜在法律风险。
提醒:
签订书面协议很重要,履行委托时留存凭证可应对可能的纠纷。若对委托事项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20:5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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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房产权属状态,若依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归女方个人,构成无偿委托合同,要按女方指示妥善管理房产,避免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房产毁损灭失;若为未分割共同财产,女方委托属合理行使共有物管理权限,需明确照看事项范围。
(二)与女方签订书面照看协议,明确照看期限、权利义务、报酬支付、损害赔偿责任和协议解除条件等,避免口头约定纠纷。
(三)若不愿接受委托,可直接拒绝,除非离婚协议有强制照看约定。
(四)履行照看义务时,留存管理行为凭证,如沟通记录、费用支出单据等,防范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6-01-13 20:5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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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处理女方委托照看房产事宜,需先明确房产权属,建议签订书面协议,不愿委托可拒绝,履行义务时留存凭证。
法律解析:
若房产依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归女方个人所有,与女方构成无偿委托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需按女方指示妥善管理,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房产毁损灭失要担责。若为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女方委托是合理行使共有物管理权限,应明确照看事项范围。签订书面照看协议能明确照看期限、权利义务、报酬、损害赔偿责任及解除条件等,避免口头约定的争议。若不愿接受委托,可直接拒绝,除非离婚协议有强制约定。履行义务期间留存沟通记录、费用支出单据等凭证,可防范潜在法律风险。若您在处理此类委托事务时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3 20:03: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