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复垦后重新申请的流程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但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了解申请条件
首先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通常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准备申请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表 :向本集体经济组织领取《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并填写。
审批表 :获取《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承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宅基地,然后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身份和户籍的材料。
其他材料 :比如宅基地复垦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地块之前进行过复垦等,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提供住宅建设设计方案或者政府提供的通用设计图。
提出申请
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如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会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材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部门审批
受理
乡镇政府会建立一个包括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内的联审联办制度,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
现场勘查
相关部门会到实地进行勘查,审查申请的宅基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要求,核实拟用地的位置、面积等信息。
部门联审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
审批决定
乡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证书与开工建设
发放证书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由乡镇政府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划定宅基地范围
农户在开工前要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施工建设
农户按照批准的宅基地范围、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竣工验收
住宅建成后,农户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不动产登记
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依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专业解答重庆市农村宅基地复垦补偿规定包括土地补偿、附属物品补偿及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具体标准为:每亩土地一次性补偿1.2万元,宅基地使用权每亩补偿1.8万元,同时规定了土地面上结构物的补偿标准。
专业解答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的条件是:土地类型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权属清晰、具备合法证明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是可以按照农村宅基地复垦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申请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律师解析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宅基地复垦后变成农业用地的,建房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如果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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