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8月份被人打成眼眶内壁骨折了,私下解决赔偿了2万块钱,9月份病情恶化,出现后遗症去做了手术,是对方负责的医药费,9月份到现在一直在恢复中,因为一直没有回复,医生说恢复还有可能一两年,说不准,现在这个后遗症一直影响我正常生活,和无法工作,我现在有权利追责吗?
你有权利追责。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你在私下解决获得赔偿后病情恶化,出现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后遗症,若能证明该后遗症与之前的被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即便已私下赔偿,仍可就新增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之前的赔偿协议未明确约定后续免责,你可直接与对方协商追加赔偿,要求其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你有权利追责。之前私下解决赔偿时可能未预见病情恶化及后遗症情况,现在后遗症影响生活和工作,可要求追加赔偿。你要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和对方协商赔偿后续治疗、误工等费用。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12 09:3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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