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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是夫妻各自六十万存款怎么分

伏** 上海-长宁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1 23:19:59 492人阅读

两人是夫妻各自六十万存款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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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存款分割约定优先,无约定则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并适用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一方有隐藏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判断夫妻存款分割,先看是否有书面财产约定。若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是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均等,但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若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此次虽未提及特殊情形,但记住约定优先,无约定按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在夫妻存款分割等婚姻财产问题上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12 05: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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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存款分割应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执行,核心规则是约定优先,若无约定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2.判断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分割的关键。若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均等分配,但要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若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3.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4.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可提前订立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财产归属;若发现一方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2 04:1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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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存款分割要按照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处理。第一步得判断这笔存款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要是夫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存下的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一般是平均分配,但也要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3.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书面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各自名下六十万的存款就归自己。
4.要是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坏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因为没有提到特殊情况,所以处理夫妻存款分割的关键规则是: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就把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同时适用照顾原则。

2026-01-12 02:2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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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存款分割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判断存款性质是关键,若双方无书面财产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分割原则上均等分配,但要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3)若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
(4)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整体而言,夫妻存款分割约定优先,无约定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并适用照顾原则。

提醒:夫妻在处理存款分割时,需注意保存好财产约定等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2 01:3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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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存款性质。先查看夫妻双方有无书面财产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存款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方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配,同时要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三)特殊情况处理。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6-01-12 00:25:30 回复

已经说得很清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福利、单位补贴取得产权房,但同时与用人单位签有服务协议的,由于该方对此房的获得具有较大贡献,且其将来择业的自由会在服务期内受到限制,因此,夫妻离婚时,因服务期问题而导致房产权利受影响的事实尚未发生的,对该房产的分割应考虑尚存服务期的长短、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适当多分给签有服务期的一方。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请求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如夫妻一方不能证明该债务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人民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判定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可按个人债务处理:(1)夫妻双方不存在举债的合意且未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2)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双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3)债务形成时,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不是为债务人的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遗产的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继承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对该遗产进行分配的,由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仍有权放弃继承,因此,离婚诉讼中,对继承人的配偶要求分割该遗产的请求不予处理,但可以保留其诉权,由当事人在其权利条件具备时再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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