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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出大学费用怎么办

付* 上海-金山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09 12:46:54 366人阅读

前夫不出大学费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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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范围。父母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终止。子女上大学时通常已成年,父母无需承担法定的大学费用支付义务。

(2)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的特殊约定效力。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需支付子女大学期间的费用,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有相关判定,该约定或判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依据协议或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无约定或裁判时的处理方式。若没有上述约定或裁判,子女成年后上大学的费用,父母没有法定支付义务。可尝试与对方协商,从子女学业发展和家庭情感角度沟通争取自愿承担部分费用,但协商不成时,无法通过法律强制要求支付。

提醒:
若想让对方承担子女大学费用,建议离婚时通过协议明确约定相关内容;无约定时,协商是主要途径,无法强制要求支付,需理性沟通处理。

2026-01-09 18: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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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中约定前夫需支付子女大学费用,前夫不履行时,可持相关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费用。

(二)若无上述约定或裁判,可主动与前夫协商。从子女教育和成长的角度沟通,争取其自愿承担部分或全部大学费用,协商过程需保持理性。

(三)协商不成时,需知晓法律边界。子女上大学时大多已成年,父母无法定支付大学费用的义务,此时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前夫支付,一般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该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6-01-09 17:0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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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子女上大学时大多已成年,父母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支付大学费用的义务。

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支付子女大学费用,或法院裁判文书有相关判定,对方不履行时,可依据协议或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没有上述约定或判定,可尝试与对方协商,从亲情和子女发展角度沟通争取自愿分担部分费用,但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强制要求支付大学费用难以获得支持。

2026-01-09 16:13: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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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通常父母对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无支付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若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约定前夫支付该费用,可申请强制执行;无约定则需协商,强制要求难获支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两类,一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二是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大学教育不在上述范围内,因此父母没有法定支付成年子女大学费用的义务。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前夫需支付子女大学费用,或法院裁判文书中有相关判定,前夫不履行时,可依据协议或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没有此类约定或裁判,只能尝试与前夫协商,从亲情及子女发展角度沟通,争取其自愿承担部分费用。若协商不成,因缺乏法定或约定依据,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前夫支付大学费用难以获得支持。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解决方案。

2026-01-09 14:4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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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一般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子女上大学时大多已成年,父母没有法定支付大学费用的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况需区别处理。

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支付子女大学费用的内容,或法院的裁判文书中有相关判定,当前夫不履行该义务时,可依据协议或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若没有上述约定或裁判文书,可尝试与前夫进行协商,从亲情联结和子女长远发展的角度沟通,争取其自愿承担部分或全部大学费用。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由于缺乏法定的支付义务依据,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前夫支付大学费用较难获得支持。

2026-01-09 13:15:33 回复

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时又无法养活自己,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1),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话,则没有法定的义务,由一方抚养的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婚姻法,若孩子上大学,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让孩子完成学业,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但尚未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尚在校就读的。你咨询的问题中,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只要另一方还有负担能力,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3),可不负担子女大学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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