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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立案证据不足怎么办

梁* 四川-宜宾 刑事立案咨询 2026.01.09 09:48:18 495人阅读

强迫交易罪立案证据不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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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案前审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并告知报案人或控告人,报案人若不服可申请复议,也能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二)立案后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补充证据,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交易记录、视听资料等,证实暴力威胁手段及强迫交易事实;经补充侦查仍不足,可撤销案件。
(三)移送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检察机关可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仍不足则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被害人或控告人方面:有新证据或线索,向办案机关提供以协助补充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6-01-09 15: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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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强迫交易罪立案证据不足需分阶段处理,立案前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立案后侦查阶段可继续补充证据或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或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新证据可提供协助补充。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强迫交易罪,不同阶段证据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立案前,若公安机关审查发现证据不足,按规定不予立案并告知相关人员,不服者可复议或申请立案监督。立案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要积极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交易记录、视听资料等证据,以证实强迫交易事实。若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可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仍不足则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被害人或控告人有新证据或线索,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供,有助于完善证据链条。如果大家在遇到强迫交易罪相关法律问题,且对证据情况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了解自身权利和应对措施。

2026-01-09 14:2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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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迫交易罪立案证据不足需分阶段处理。在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以保障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准确。
2.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公安机关立案前审查若发现证据不足,应依法不予立案,并及时告知报案人或控告人。若报案人不服,可申请复议或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立案后侦查阶段证据不足,公安机关要继续侦查补充证据,收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交易记录、视听资料等,以此证实存在暴力威胁手段及强迫交易事实。若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撤销案件。
-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发现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若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则作出不起诉决定。
-被害人或控告人若有新证据或线索,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供,协助补充证据。

2026-01-09 12:3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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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迫交易罪立案证据不足,需按不同阶段处理。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审查时若发现证据不足,会依法不立案,并告知报案人或控告人。若报案人对此不服,可申请复议,也能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2.立案后处于侦查阶段且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要继续侦查补充证据。比如收集被害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交易记录、视听资料等,以此来证实存在暴力威胁手段以及强迫交易的事实。若经补充侦查依旧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3.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能退回补充侦查两次。若补充侦查后还是证据不足,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4.被害人或控告人若有新的证据或线索,可提供给办案机关,协助其补充证据。

2026-01-09 11:4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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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审查环节,若证据不足,依据法律规定不予立案,并告知报案人或控告人。报案人若对此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申请复议,二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2)立案进入侦查阶段后证据不足,公安机关需继续侦查补充证据。要收集多方面证据,如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交易记录、视听资料等,以此证明存在强迫交易的暴力威胁手段和事实。若经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撤销案件。
(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两次。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被害人或控告人有新证据或线索,可向办案机关提供以帮助补充证据。

提醒:在处理强迫交易罪案件时,若证据不足,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及应对方案。

2026-01-09 11:02:08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注意事项:(1)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巨大的;以强迫交易手段推销伪劣商品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被强迫人人身伤害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其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这里的“威胁”,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行暴力侵害相威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出于恐惧而不得不向行为人提供服务或不得不接受行为人的服务。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也可表现为强拿硬要行为,两罪区别在于:(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到交易后一般会给负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则多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寻欢作乐,无事生非。(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可由单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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