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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约定放弃撤销权并非一概有效,需区分撤销权类型及具体情形判断其效力。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撤销权有不同类型,其约定放弃的效力也不同。对于合同撤销权,若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放弃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事由的撤销权,此约定会剥夺当事人法定救济权利,违背意思自治真实基础,通常无效。但当撤销权产生后,当事人明示或默示放弃,符合民法典关于撤销权消灭规定,该放弃有效。而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保全的法定权利,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一般认定无效。所以,判断约定放弃撤销权的效力,要结合撤销权性质和具体情形。如果在实际中遇到撤销权相关问题,难以判断约定效力,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9 07: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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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放弃撤销权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撤销权类型和具体情形判断。合同撤销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在约定放弃的效力认定上有所不同。
2.对于合同撤销权,若当事人预先在合同中约定放弃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事由的撤销权,这种约定剥夺了法定救济权利,违背了意思自治的真实基础,通常是无效的。不过,在撤销权产生后,当事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符合撤销权消灭的规定,该放弃有效。
3.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保全的法定权利,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该撤销权,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4.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在进行涉及撤销权放弃的约定时,应充分了解不同类型撤销权的性质和法律规定。对于合同撤销权,要谨慎对待预先放弃的约定;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应避免预先约定放弃。在签订相关协议前,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26-01-09 06:2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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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定放弃撤销权的效力,要根据撤销权类型来区分。
2.合同撤销权方面,要是当事人提前在合同里约定放弃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事由的撤销权,这种约定剥夺了法定救济权利,违背了意思自治的真实基础,一般会被认定无效。不过,要是撤销权已经产生,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这符合民法典中撤销权消灭的规定,放弃就是有效的。
3.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保全的法定权利,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的话,可能会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通常会被认定无效。
4.总之,约定放弃撤销权不是都可行的,要结合撤销权性质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效力。
2026-01-09 05:2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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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撤销权方面,若在合同签订时预先约定放弃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定事由的撤销权,这种约定无效。因为它剥夺了当事人法定的救济权利,违背了意思自治的真实基础。
(2)当合同撤销权已经产生后,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撤销权,依据民法典关于撤销权消灭的规定,这种放弃是有效的。
(3)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债权保全的法定权利,目的是维护交易安全与公平。若当事人预先约定放弃该撤销权,由于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通常认定为无效。
提醒:约定放弃撤销权的效力判断复杂,不同类型撤销权情况不同。建议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9 05:1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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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合同撤销权,若在合同签订时预先约定放弃基于法定事由的撤销权,这种约定无效,因为它剥夺了法定救济权利,违背意思自治真实基础。但撤销权产生后,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放弃是有效的,符合撤销权消灭规定。
(二)对于债权人撤销权,预先约定放弃通常无效,因其是债权保全法定权利,预先放弃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6-01-09 04:03: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