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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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唯一住房被强制执行后,租房费用从房屋变价款中优先扣除,这种做法合理且必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是法律执行的重要原则,在处置唯一住房时,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用于其租赁房屋支出,能平衡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与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利。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执行法院应准确掌握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保扣除租金合理公正。
-加强对款项使用的监督,保证扣除的租金切实用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支出。
-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因费用扣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若唯一住房被强制执行,租房费用会从房屋变价款里优先扣除。
2.按法律规定,执行法院处置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时,要保障其及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
3.法院会参考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到八年租金,这笔钱用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租房。
4.这么做是为平衡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和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利,保证被执行人住房被执行后有能力解决居住问题。
5.租房费用通过预留房屋变价款解决,不用被执行人另外支付,申请执行人也无需直接承担。
法律分析:
(1)保障基本居住权是执行唯一住房时的重要原则。当唯一住房被强制执行,法院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2)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租金有明确标准。法院会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用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租房。
(3)这种做法平衡了双方权益。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又确保被执行人在住房被执行后有能力解决居住问题,避免被执行人因住房被执行而陷入无家可归的困境。
(4)租房费用承担方式合理。无需被执行人另行支付,也不由申请执行人直接承担,而是通过房屋变价款的预留来实现。
提醒:不同地区房屋租赁市场情况不同,扣除租金标准可能有差异,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对于被执行人来说,若唯一住房被强制执行,要了解自己有权利获得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的五至八年租金用于租房,可主动与执行法院沟通,配合法院了解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等情况。
(二)对于申请执行人,应知晓执行法院会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预留租金不会影响自身债权实现的整体安排,要理解这一平衡双方权益的做法。
(三)执行法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给被执行人用于租房,保障执行工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执行。
专业解答为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申请执行人需确保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亲属有足够生活空间。如无法提供,应依据当地廉租住房标准或市场平均租金,从唯一房产拍卖款中预留五至八年租金。此举旨在维护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益。
专业解答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在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下,原则上不得拍卖。但如被执行人有赡养责任的人有其他住房、被执行人转移房产或申请执行人同意提供居住空间或扣除租金等情形,法院可依法执行该住房。即使房产未设抵押权,若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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