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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

邹** 四川-巴中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6.01.07 18:23:09 388人阅读

哪些条件下建设单位能够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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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在解除合同时,要注意收集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证据,比如书面声明、实际行为的影像资料等,以证明承包人存在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况。
(二)当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完成合同义务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催告,并保留好催告的凭证,同时明确合理的履行期限。
(三)若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要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报告,作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力证明。
(四)对于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行为,建设单位要通过调查核实,获取相关合同等证据。
(五)建设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确保履行催告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6-01-07 23: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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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设单位在承包人明确不履行主要义务、约定期限未完成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转包或违法分包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可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承包人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当承包人出现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等上述五种情形时,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不过,行使解除权要遵循法定程序,像履行催告义务等,不然可能因程序问题让解除行为无效。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后,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处理方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6-01-07 21:5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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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解除合同,这些情形包括承包人明示或默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约定期限内未完成任务经催告仍未履行、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且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时应遵循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后,建设单位可要求承包人担责。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建设单位在合作中密切关注承包人履约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及时保留证据。
-当出现需解除合同的情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操作,如及时履行催告义务。
-解除合同后,依据合同和法律明确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07 20:4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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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可在以下条件下解除合同:
1.承包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用行动表明有此倾向。
2.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合同义务,建设单位催促后,在合理时间里依然没有履行。
3.承包人违约,让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像工程质量不达标,且无法修复到约定标准。
4.承包人把承包的工程转包出去,或者进行违法分包。
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这些情形都要符合民法典和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单位解除合同时,要按照法定程序来,比如履行催告义务等,防止因程序问题让解除行为无效。合同解除后,建设单位能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026-01-07 20:4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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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时,建设单位的合同预期将无法达成,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2)若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说明承包人履约能力或态度存在问题,建设单位可解除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3)承包人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像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到约定标准,建设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已无意义,可解除合同。
(4)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了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信任基础,建设单位可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也可解除合同。同时,建设单位行使解除权要遵循法定程序,避免解除行为无效,解除后可要求承包人担责。

提醒: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务必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留好相关催告等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准确分析。

2026-01-07 19:56:49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程序一般是(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执行。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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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3 26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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