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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赠与的三金归属。若三金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通常视为对一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
(二)婚后无明确约定的三金归属。若三金是在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符合彩礼性质的三金归属。若三金价值较大且是为结婚而给付,符合彩礼性质,在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下,给付方要求返还的,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1-07 23:1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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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前赠送的三金,一般视为对一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
办理结婚登记后赠送的三金,若未明确仅赠与一方,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三金价值较大且为结婚给付、符合彩礼性质,在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时,给付方要求返还,法院会予以支持。
2026-01-07 21:2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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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结婚三金离婚时的归属需根据赠与时间、是否明确赠与一方及是否符合彩礼性质分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三金的归属需分三种情况判断。一是结婚登记前赠与的三金,视为对受赠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二是结婚登记后赠与的三金,若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是三金价值较大且为结婚而给付,符合彩礼性质的,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给付方请求返还的,法院会予以支持。若你在处理三金归属问题时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7 20:2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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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金在离婚时的归属需结合赠与时间、赠与意图及是否符合彩礼性质等因素综合判定,不能简单归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1.若三金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通常视为对一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直接归受赠方所有。
2.若三金在结婚登记后赠与且未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优先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3.若三金价值较大且系为结婚目的给付,符合彩礼性质,当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时,给付方提出返还请求的,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
2026-01-07 19:41: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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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结婚登记前赠与的三金,通常视为对一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所有。
(2)结婚登记后赠与的三金,若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若三金价值较大且是为结婚而给付,符合彩礼性质,在满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时,给付方要求返还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提醒:
离婚时三金的归属需结合赠与时间、是否明确赠与一方、是否符合彩礼性质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建议遇到此类纠纷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处理建议。
2026-01-07 18:12: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