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实际交付且明确约定为定金也有效,定金数额不得超主合同标的额20%,无法证明为定金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要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实际交付定金为成立要件。即便没有书面定金合同,只要实际交付且双方明确该款项是定金,合同就成立且有效。不过定金数额有限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若不能证明交付的款项是定金,那这笔钱很可能被当作预付款,无法适用定金罚则。所以,当事人在交付定金时,要保留好转账备注、沟通记录等证据,以此证明款项性质,避免日后产生争议。如果在定金交付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1.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即便未订立书面定金合同,只要实际交付定金且双方明确约定款项为定金,定金合同就成立且有效。不过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2.若无法证明双方约定款项为定金,交付的款项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3.建议当事人在交付定金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备注、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款项性质为定金,防止产生争议。
1.依据民法典,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只有实际交付定金时,合同才成立。
2.即便没有书面定金合同,只要实际交付了定金,且双方都明确这钱就是定金,那么定金合同同样成立且有效。
3.定金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的部分不具备定金的效力。
4.要是没办法证明双方约定这笔钱是定金,单纯的交款可能会被当作预付款,也就不能用定金罚则。
5.当事人交付定金时,要留存好转账备注、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此证明款项是定金,防止出现争议。
法律分析:
(1)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以实际交付定金为成立要件。即使没有书面定金合同,只要实际交付且双方明确该款项为定金,合同就成立且有效。
(2)定金数额有上限规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效力。
(3)若不能证明款项是定金,交付的款项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无法适用定金罚则。
(4)为避免纠纷,当事人交付定金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转账备注、沟通记录等有助于证明款项性质。
提醒:交付定金时务必明确款项性质,留存好相关证据。若对定金合同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在无书面形式借款凭证的情形下,判断一份合同是否失效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作详细深入之剖析。若合同条款明显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则可视为该合同为无效合同。除此之外,如能证实合同乃由双方恶意勾结,以致损害到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可以据此判定该合同为无效。
专业解答定金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担保、预先给付和证约这三个方面。其中,担保效力是指如果一方违约,定金可能会被没收或双倍返还;预先给付效力意味着定金可以被视为部分预付款;证约效力则表示定金合同可以确认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不过,定金合同的效力也会受到法规的影响,例如金额是否合规等。
专业解答若已签署了合同却尚未交付定金,那么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取决于具体情况的综合评估:1.倘若在合同中并无明确规定需以交付定金作为合同设立或生效的前提条件,那么定金是否被实际交付将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此时应根据合同自身的条款内容来判定其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针对未签署书面合约情况下所支付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债务人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履约,则该定金应作为价款或费用予以扣除或全额取回。若债权人违背协议违反债务或是无法满足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导致协议目的无法达成的情况下,他将失去索要退还款项的权利,而且他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偿还两倍定金。
专业解答【专门针对此问题的法律观点】未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通常我们有权利索取所支付的定金。这一点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的,同时也需要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最理想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并不会被判定为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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