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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分割限于婚内积累部分,常采用折价补偿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婚前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不参与分割。由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专属性,一般不能直接提取分割,实践中多是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将婚内积累总额的一半支付给对方补偿。若双方对公积金数额有争议,可查账户明细,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依法提取的部分无需重复分割。比如一方婚内公积金积累10万,就需给另一方5万补偿。如果在住房公积金分割等婚姻财产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清晰的解答和帮助。
2026-01-06 07: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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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分割时要明确范围,仅对婚姻存续期间积累部分进行分割,婚前个人积累部分归个人。
2.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专属性,一般无法直接提取分割,实践中多采用折价补偿方式,由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将婚姻期间积累公积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3.若双方对公积金数额有争议,可查询公积金账户明细确定金额,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同时,分割的是账户中实际存在的婚姻期间积累部分,已依法提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部分无需重复分割。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离婚双方在处理住房公积金分割时,先确定婚姻期间积累的公积金数额,可自行查询账户明细。
2.若对数额有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及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按照折价补偿方式,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及时向对方支付补偿款,避免纠纷。
2026-01-06 06:27: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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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2.分割范围仅为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公积金,婚前个人积累部分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3.由于公积金账户有专属性,一般不能直接提取分割,实践中多采用折价补偿。也就是公积金账户所有人把婚姻期间积累公积金总额的一半付给对方。比如,婚姻期间一方账户积累了10万公积金,那就要给另一方5万补偿款。
4.若双方对公积金数额有争议,可查询账户明细确定金额,必要时能申请法院调查。
5.分割的是账户里实际存在的婚姻期间积累部分,已依法提取用于共同生活的无需重复分割。
2026-01-06 04:2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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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分割范围仅为婚姻期间积累部分,婚前积累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2)由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专属性,一般不能直接提取分割,实践中多采用折价补偿方式,即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将婚姻期间积累总额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3)若双方对公积金数额有争议,可查询账户明细确定金额,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4)分割的是账户中实际存在的婚姻期间积累部分,已依法提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无需重复分割。
提醒:
离婚分割住房公积金时,要准确界定婚姻期间积累部分,注意保留相关账户明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03:4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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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分割范围,仅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婚前积累部分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二)因账户专属性,一般采用折价补偿方式,由公积金账户所有人将婚姻期间积累总额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三)双方对公积金数额有争议时,可查询账户明细确定金额,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只分割账户中实际存在的婚姻期间积累部分,已提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无需重复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2026-01-06 03:30: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