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指控侵犯著作权,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抗辩理由。若使用作品是为个人学习等符合合理使用的特定情形,要保留好能证明使用目的和方式的证据,如学习笔记、新闻报道素材等,同时准确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二)若符合法定许可,要及时支付报酬并留存支付凭证,确认著作权人未声明禁止使用。
(三)若作品已过著作权保护期,可提供作品公开时间等能证明保护期届满的资料。
(四)以独立创作为抗辩时,需准备创作过程资料,如创作时间记录、草稿等。
(五)有合法授权的,要保管好许可使用合同或权利转让合同。
(六)基于权利穷竭抗辩,要证明复制件是合法取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结论:
侵犯著作权的抗辩理由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著作权保护期届满、独立创作、合法授权、权利穷竭六种。
法律解析:
合理使用指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支付报酬,但要指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不侵犯其他权利。法定许可是著作权人未声明禁止时,使用作品需支付报酬但无需许可。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财产权进入公有领域,使用不侵权。独立创作的作品,即使与他人作品相似,只要是行为人独立完成,就不构成侵权。合法授权即持有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或权利转让合同,按约定使用不侵权。权利穷竭是合法取得作品复制件后,再销售或出租该复制件不侵犯发行权。
若在著作权方面遇到问题或对上述抗辩理由的应用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1.侵犯著作权存在多种有效的抗辩理由,涵盖合理使用、法定许可、著作权保护期届满、独立创作、合法授权以及权利穷竭等方面。这些理由在不同情形下为使用者提供了合法使用作品的依据。
2.具体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时应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合理使用的特定情形,严格按照规定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遇到法定许可情况,要及时支付报酬,并注意著作权人是否有禁止使用的声明。
-对于涉及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需核实其是否真的已过保护期,确保使用的合法性。
-若主张独立创作,应保留好创作过程的相关证据,以证明作品是独立完成的。
-持有合法授权合同的,要确保使用行为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在权利穷竭的情况下,确保取得作品复制件的途径合法。
1.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使用作品,不用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也不用给报酬,但要写明作者名字和作品名称,不能侵犯其他权利。像自己学习研究欣赏、介绍评论作品时引用、新闻报道里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使用、图书馆为保存版本复制馆藏作品、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对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摄影录像、把已发表的通用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改成盲文出版等情况都属于合理使用。
2.法定许可:要是著作权人没有声明禁止,使用作品时虽然不用经过许可,但要支付报酬。比如报刊转载已发表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制品、教科书汇编符合条件的已发表作品片段等。
3.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作品的财产权保护期过了,就进入公有领域,这时使用作品不算侵权。
4.独立创作:如果被控侵权的作品是行为人自己独立完成的,不是抄袭别人的,就算和别人的作品有点像,也不构成侵权。
5.合法授权:要是有著作权人开的许可使用合同或者权利转让合同,并且使用行为符合合同规定,那就不构成侵权。
6.权利穷竭:合法拿到作品复制件后,再去销售或者出租这个复制件,不会侵犯发行权。
法律分析:
(1)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无需著作权人许可且不支付报酬,但要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侵犯其他权利,涵盖个人学习、新闻报道、教学科研等多种场景。
(2)法定许可则是在著作权人未声明禁止时,使用作品支付报酬但无需许可,像报刊转载、电台播放等情况。
(3)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后,作品财产权进入公有领域,使用不构成侵权。
(4)独立创作的作品,即便与他人作品相似,只要是行为人独立完成,就不侵权。
(5)合法授权即持有著作权人许可或转让合同,按约定使用不侵权。
(6)权利穷竭是指合法取得复制件后,再销售或出租不侵犯发行权。
提醒:
在使用作品时,务必准确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抗辩理由,避免因误判导致侵权。不同案情可能适用不同规则,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专业解答侵犯著作权的抗辩事由有为供个人,学习、欣赏使用让人发表的作品、提供给学校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复制已发表的作品等都是侵犯著作权的抗辩事由。更多有关于对于侵犯著作权的抗辩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专业解答著作权侵权质证意见中抗辩事由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法律在给予著作权保护的同时,也给了人们开了一项窗户,在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不经同意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前提是否对人们有益的,而不是恶意侵权。
专业解答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质证意见中抗辩事由包括: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以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就比如说,公民、法人创作的网络作品著作权,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由于网络具有传播迅捷性和公开性,作品一旦进入网络就会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所以说网络作品不会出现不发表的情况。
专业解答1、无过失抗辩一般来讲,被诉侵权行为人既无侵害的故意,也无过失而造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2、共同侵权行为抗辩。3、合理法定使用合理法定使用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有关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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