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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谁承担的

曹* 西藏-日喀则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6.01.05 23:15:15 375人阅读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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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还投保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保险合同约定由商业三者险赔偿。

(二)上述赔偿后仍有不足的,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担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

(三)若交通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四)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06 05:5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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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若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继续赔付。

经过上述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对方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全额承担;对方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若是事故由对方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2026-01-06 04:4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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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付,仍不足的按事故责任划分承担,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机动车方不担责。
法律解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顺序如下。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若投保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按保险合同约定由商业三者险赔偿。赔偿后仍有不足的,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若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过程中遇到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明确各方责任和赔偿范围,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6 04: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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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应优先通过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交强险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则按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赔偿,剩余不足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相关方承担。

1.发生事故后需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提交医疗费用凭证,优先申请交强险赔付。若还投保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向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减少个人垫付压力。

2.若保险赔付后医疗费用仍有剩余缺口,需依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费用。机动车之间事故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事故中,对方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全担,对方有过错可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过错最多担百分之十,对方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机动车无需担责。

3.处理过程中需保留完整医疗单据,包括病历、收费发票、用药清单等材料,确保理赔或责任划分时有充分依据。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避免因责任错误导致费用承担不合理。

2026-01-06 02:5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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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赔偿首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承担。
(2)若事故车辆还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医疗费用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经过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后,医疗费用仍有不足的,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承担剩余费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若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

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留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相关凭证,便于后续保险理赔;若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需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核,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6 01:01:08 回复

一、医疗纠纷谁拿钱进行赔偿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医疗损害如何确定责任主体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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