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精神有点问题,最近打伤别人,想请问一下,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是些什么情形,是否包括这种?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第
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第
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
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包括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详细介绍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第
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第
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
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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