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中出轨取证要注意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重视证人证言及电子证据固定,非法取证无效且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合法有效的出轨证据对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取证时,合法性是首要前提,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获取的证据会被排除。真实性也不可或缺,证据要保持原始状态,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不能篡改。关联性方面,证据要直接指向出轨事实,间接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人证言中,证人需能出庭接受质询,书面证言效力低。电子证据可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来提升效力。非法取证不仅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还可能让取证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在离婚诉讼出轨取证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离婚诉讼中出轨取证要注重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同时重视证人证言的有效性,避免非法取证。非法取证不仅无法作为有效证据,还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合法性方面,避免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取证手段,不私自安装窃听偷拍设备或非法侵入他人住所。
-真实性方面,证据要保持原始状态,电子数据保留原始载体,视听资料完整无拼接。
-关联性方面,尽量收集直接指向出轨事实的证据,若为间接证据要形成完整证据链。
-证人证言方面,选择具备作证能力的证人并让其出庭接受质询,避免使用书面证言。
-电子证据可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提升效力。
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出轨取证要留意这些要点:
一是合法性。取证时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像在不是自己的住所安装窃听、偷拍设备,或者非法闯入他人住所找证据,这类证据因为来源不合法,可能不会被采用。
二是真实性。证据要保持最初的样子,不能修改。电子数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要保留好原始的载体,别去剪辑、修改;视听资料也要完整,不能拼接。
三是关联性。证据要能直接证明出轨的事实,像亲密的照片、视频,和第三者暧昧的聊天记录,承认出轨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等。间接证据得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增强证明效果。
四是证人证言。证人得有作证的能力,并且能出庭接受询问,书面证言的作用比较小。另外,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公证或者第三方存证平台来固定,提高它的效力。
要注意,非法取证不仅不能当作有效的证据,还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1)合法性是首要原则,取证时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像在非己方住所安装窃听偷拍设备等违法取证方式,其证据会被排除。
(2)真实性方面,证据要保持原始状态,电子数据要保留原始载体,视听资料需完整无拼接,防止篡改。
(3)关联性上,证据要直接指向出轨事实,间接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如亲密照片、暧昧聊天记录等。
(4)证人证言中,证人要具备作证能力且出庭接受质询,书面证言效力低。同时,电子证据可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提升效力。
提醒:离婚诉讼出轨取证要严格遵循合法程序,非法取证会使证据无效还可能担责,不同案情取证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合法性方面,要确保取证手段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在非己方住所安装窃听偷拍设备,不非法侵入他人住所取证。
(二)真实性方面,证据要保持原始状态,电子数据保留原始载体,视听资料完整无拼接,不进行剪辑修改。
(三)关联性方面,尽量收集直接指向出轨事实的证据,若为间接证据要形成完整证据链。
(四)证人证言方面,选择具备作证能力的证人并让其出庭接受质询,可将电子证据通过公证或第三方存证平台固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专业解答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带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证。
专业解答出轨离婚证据收集时要注意书面材料,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以及试听资料,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若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写下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
专业解答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
专业解答书面材料: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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