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北区法律咨询 > 渝北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附带民诉赔偿人的范围包含什么

刑事附带民诉赔偿人的范围包含什么

刘* 重庆-渝北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26.01.03 05:58:23 308人阅读

刑事附带民诉赔偿人的范围包含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渝北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渝北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义务人范围涵盖刑事被告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审结前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依法应担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也被准许。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监护人对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告人的赔偿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义务人就犯罪行为致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担责。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司法机关应明确告知各赔偿义务人的责任范围和法律后果,确保其知晓自身义务。
-对于遗产继承人,要准确查明遗产范围和价值,保障赔偿合理进行。
-加强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规范管理,确保赔偿行为合法自愿。

2026-01-03 12:00:00 回复
咨询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义务人范围涵盖以下主体:
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这些人直接参与了侵害行为,要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负责。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当被告人是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监护人要为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不过他们只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犯罪案件中,在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同样,也是在继承遗产的限度内进行赔偿。
5.依法应对被害人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6.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法律是允许的。

总之,赔偿义务人需对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

2026-01-03 10:01:0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义务人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被告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他们作为直接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需对被害人物质损失担责。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要对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告人的赔偿责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体现对特殊主体的责任约束。
(3)死刑罪犯和案件审结前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4)对被害人物质损失依法应担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是赔偿义务主体。此外,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被允许。

提醒: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要及时确定赔偿义务人范围,保障自身权益;赔偿义务人要清楚自身责任范围,避免不必要纠纷,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6-01-03 09:30:13 回复
咨询我

(一)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若要确定赔偿义务人,需先明确侵害人情况。若存在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要将其列为赔偿义务人。
(二)对于有刑事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要找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涉及被告人死亡的,若有遗产继承人,确定其继承遗产范围,让其在该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于愿意自愿代为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可接受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6-01-03 08:26:3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义务人包括刑事被告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等多种主体,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监护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需对被害人物质损失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义务人范围广泛。刑事被告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作为直接实施侵害行为者,自然要担责;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因其对被监护人有监管义务,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死刑罪犯和案件审结前死亡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担责;对被害人物质损失依法应担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属于赔偿义务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也是被准许的。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是为了保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能得到赔偿。如果遇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3 07:46:0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故意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范围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案情是更重要的。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5、交通费、食宿费等(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故意罪肯定是将被害人致死了的,所以民事赔偿也少不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需要死者近亲属向申请的。而死者家属的交通费、食宿费是根据实际合理支出确定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侵权行为分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损害。刑事诉讼中,若受害人遭受民事权利侵害,有权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种途径允许受害者在追究犯罪责任的同时,寻求民事赔偿,实现双重保护。

    2024.08.29 1815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仅受理因犯罪活动引发的物质财产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索赔。此类物质损失包括实际和预期的经济损失,源于人身权侵害(如生命权、健康权)或财物毁损。目前法律支持对具体的物质性人身权(如生命、健康)和财物损失的诉讼,精神性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不在此范围内。例如在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或放火等案件中,受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求赔偿。

    2024.08.29 1499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及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限于受害人的人身权侵犯或财物损失,以及国家、集体财产受损。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提起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检察院可代表受损单位提起诉讼。责任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共同侵权者、监护人、死刑犯及共同犯罪死亡被告的遗产继承人等。被告亲友可代偿,需合法。

    2024.08.28 1155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专业解答受害者有权针对犯罪行为的物质损失提起法院附加民事诉讼,包括直接和预期的财务损失,限于人身权益受损或动产毁损等实际财产损害。此类诉讼不涉及精神损害请求,人身权益视为具有物质属性(如生命权、健康权)。对于直接人身伤害或财物毁灭性损害,受害人可寻求赔偿。在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放火等罪行中,受害人有权利依法索赔。

    2024.08.18 2054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3.02 6544阅读
  • 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2025.07.23 1176阅读
  • 2025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2025.06.22 904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2025.05.20 895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解析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5.05.17 846阅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哪些?

    2025.05.16 1004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