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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立案存在追诉期吗

赵** 安徽-淮北 刑事立案咨询 2026.01.03 07:41:55 389人阅读

刑事案件立案存在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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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刑法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期限长短根据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确定,法定最高刑越高,追诉期越长。

(2)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未立案时适用追诉期规定,犯罪经过相应期限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立案的,该案件不受追诉期限制,司法机关仍可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若遇到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况,需及时保留控告相关证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是否符合不受追诉期限制的情形。

2026-01-03 11: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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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不立案时通常存在追诉期。追诉期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期限长短根据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犯罪经过该期限后不再追诉。

(二)存在例外情形时,刑事案件不立案也不受追诉期限制。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相关机关应当立案却未立案的;二是犯罪行为在追诉期内已被相关机关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之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这两种情况无论经过多久,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026-01-03 10:2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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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是刑法设定的追究犯罪责任的有效时间范围,时长与犯罪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相关,超过期限一般不再追究责任。

若案件未立案,但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本该立案却未立案,此时追诉期不再限制责任追究。

未立案的刑事案件通常受追诉期约束,但符合上述应立未立情形时,就不受追诉期限制。

2026-01-03 09:53: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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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刑事案件不立案时通常存在追诉期,但符合特定情形时不受追诉期限制。
法律解析:
追诉期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期限长短根据法定最高刑确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期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第一种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第二种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因此,刑事案件不立案时,若属于第二种例外情形,即使犯罪行为已过一般追诉期,司法机关仍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遇到刑事案件不立案且涉及追诉期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3 09:2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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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即使未立案,也可能受追诉期约束,但特定情形下不受该期限限制。追诉期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期限长短根据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确定,犯罪经过该期限后,司法机关通常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1.一般情形下,刑事案件未立案时,追诉期的计算与是否立案无关,只要犯罪行为已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存在两种例外情况不受追诉期限制。一是司法机关已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犯罪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无论经过多久都可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司法机关应当立案却未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上述例外情况的设置,旨在防止犯罪行为人利用未立案状态逃避责任,同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当被追究的犯罪行为得到依法处理。

2026-01-03 08:23:17 回复

解答如下,分立流程:1、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定和决议。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特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订立分立协议。协议的内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决定。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知债权人。《公司法》第17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什么是提存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各国立法均有具体规定,中国《合同法》对此也作出了规定。提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债务纠纷的及时解决,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冲突,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提存在法律性质上,兼具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二、提存债务人的权利债务人需要将标的物提存至指定机关,并且需要垫付提存费用,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就消灭。三、提存人垫付提存费用可以追偿吗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债务人垫付的提存费用事后是可以追偿的,债权人受取提存物的,需要承担提存产生的费用,不领取的,提存物扣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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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8 194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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