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元芹,专职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先后在云南智族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工作,后在四川侠客律联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任律师助理;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经验丰富。工作以来,不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在实践中成长与提升自己职业素养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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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梓淋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执业以来从事民商事诉讼,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办案风格严谨细致,法律关系剖析精准。专研深耕刑事案件、公司治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领域,取得了大量顾问单位及诉讼当事人认可。擅长领域:刑事案件、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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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信(成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注于高端商事法律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坐落于世界第一大单体建筑之一的环球中心,地处成都市中心向南发展的核心区域内,首信成都分所秉承总所专业、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吸引了众多毕业于名校,执业经历丰富的律师。我所现在执业律师A证16人以及其他实习律师、辅助人员与行政人员共计40余人。首信成都分所的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院校法学院,多名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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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律师您好!经朋友介绍认识的,相处4年分手了,男方要求女方要回4年的费用
男方要求女方返还4年的费用,是否合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 若为借款:如果恋爱期间男方的支出被明确约定为借款,且有借条、转账备注等证据证明,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这属于民间借贷关系,女方应依法偿还。
- 若为日常消费或节日赠与:像共同餐饮、娱乐费用,情人节礼物,以及“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转账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此类赠与行为完成后,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 若为共同生活支出:如果是恋爱期间共同生活产生的房租、水电费等共同支出,且男方能证明为双方共同承担,可主张按比例分摊,但不能要求女方全部返还。
- 若为大额赠与且附条件:如果涉及大额赠与,如奢侈品、贵重物品等,且男方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而双方最终未结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方可主张女方返还。
建议女方梳理恋爱期间的支出记录,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先与男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得看这4年费用性质。要是日常吃喝玩乐花销、节日红包礼物等,一般算赠与,男方要不回;要是有大额转账且明确是借款,男方有权要回。解决方案是先双方协商,明确费用性质。若协商不成,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男方可走法律途径解决;若无法证明,女方可不归还。
2026-01-03 10:33:4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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