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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生效,无需审批;涉及需登记财产事项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可公证但非生效要件,内容不得违法损人。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依法达成的合意受法律保护。离婚补充协议作为双方就离婚后事项达成的民事协议,其成立和生效遵循一般民事合同规则,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无需特定机构审批。对于涉及不动产、车辆等需登记的财产,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是保障财产权利合法转移的必要程序。公证可增强协议公信力,但并非协议生效的法定条件。同时,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可能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效。如果在离婚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2 16: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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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补充协议是双方就离婚后相关事宜达成的民事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生效,无需特定机构审批。不过,若协议涉及不动产所有权变更、车辆所有权转移等需要登记的财产事项,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管理部门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若双方想增强协议公信力,可申请公证,但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法定条件。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涉及需登记财产事项时,及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免产生权属纠纷。
-若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存疑,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考虑到公证能增强协议公信力,有需要时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026-01-02 15:31: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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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补充协议是离婚后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的约定,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协议就成立并生效,不用特定机构审批。
2.如果协议里涉及不动产所有权变更、车辆所有权转移等需要登记的财产事项,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管理部门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3.若双方想增强协议的公信力,可以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但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4.要注意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026-01-02 15:2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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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补充协议是双方对离婚后事项达成的民事合意,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就成立并生效,无需特定机构审批。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给予双方较大的自主空间。
(2)当协议涉及不动产所有权变更、车辆所有权转移等需要登记的财产事项时,应向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管理部门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保障财产权利的合法转移。
(3)双方为增强协议公信力可申请公证,但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即便不公证,只要符合生效条件,协议依然有效。
(4)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否则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提醒:签订离婚补充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涉及财产登记事项及时办理手续。不同情况的协议内容差异大,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6-01-02 15:0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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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离婚补充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协议即成立生效,不用特定机构审批。
(二)协议涉及不动产所有权变更、车辆所有权转移等需登记的财产事项,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管理部门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三)若想增强协议公信力,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但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四)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6-01-02 13:2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