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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对方全责需承担哪些费用

沈** 甘肃-金昌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6.01.02 07:03:13 420人阅读

小事故对方全责需承担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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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仅造成财产损失,对方需承担维修被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应赔偿购置与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费用。

(2)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还需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要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若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提醒:
事故中产生的各项费用需留存正规票据或有效证明材料,如维修发票、医疗清单等,若双方就费用赔偿存在分歧,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

2026-01-02 12: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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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仅造成财产损失,对方需承担维修被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的,应赔偿购置与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费用。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还需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要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若造成人身损害,对方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026-01-02 10:3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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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时,全责方需承担多项费用。包括受损车辆的维修费用、车内物品的损失、车辆救援拖运的费用;若车辆完全损毁或无法修复,需赔偿与事故发生时车辆价值相当的购车款;经营性车辆要补偿合理的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则需赔付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若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全责方需赔偿治疗康复相关的合理支出,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同时还要补偿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2026-01-02 09:5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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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小事故中对方全责时,需根据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若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对方需承担维修被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应赔偿购置与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费用;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还需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要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若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对方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对具体费用的计算标准或索赔流程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2 09:1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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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中对方全责时需承担的费用,需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类型确定,主要分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类情形。

1.财产损失情形下,全责方需承担的费用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应赔偿与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购置费用。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还需赔偿因无法经营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则需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人身损害情形下,全责方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026-01-02 07:38:0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如何解除诉讼保全担保申请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或上级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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