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违约金具备补偿性与惩罚性双重属性,当高额违约金使守约方损失扩大时,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2)守约方有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若未履行该义务,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无权要求赔偿。
(3)若守约方已尽合理减损义务,可先与违约方协商调整违约金数额。
(4)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程度、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因素,按照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数额进行适当调整,平衡双方利益。
提醒:
守约方要及时采取减损措施,协商调整违约金不成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守约方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未采取,对扩大部分的损失不能要求赔偿。
(二)当守约方已尽合理减损义务时,尝试与违约方协商调整违约金数额。
(三)若协商不成,守约方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调整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1.违约金有补偿和惩罚双重属性。若高额违约金让守约方损失增加,按《民法典》处理。
2.守约方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不能索赔。
3.守约方尽到减损义务后,可和违约方协商调违约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
4.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依公平和诚信原则适当调整,平衡双方利益。
结论:
高额违约金致守约方损失扩大,可依《民法典》规定处理,守约方有减损义务,可协商调整违约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调整。
法律解析:
违约金具备补偿性与惩罚性双重属性。当高额违约金使守约方损失扩大时,依据《民法典》,守约方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对扩大部分无权索赔。若守约方已尽合理减损义务,可先与违约方协商调整违约金数额。若协商无果,守约方可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过错程度、守约方实际损失等因素,按照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对违约金进行适当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如果在违约金调整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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