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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不对账该如何处理

杨** 重庆-江北区 合伙联营咨询 2026.01.01 03:51:58 382人阅读

合伙人不对账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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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伙账目核对应先查看合伙协议,若有相关约定,遵循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契约精神和意思自治原则。
(2)若协议未约定,书面致函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核对账目,这是一种正式且合理的沟通方式。
(3)对方拒绝后,律师发函可进一步明确其法律责任,起到威慑作用。
(4)情况紧急时,申请证据保全能防止关键证据灭失,保障自身权益。
(5)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协商分担,审计结果可作为有力证据。
(6)协商、函告无效后,可依据审计结果等证据起诉,要求强制核对账目并追究损失。

提醒:
在处理合伙账目核对问题时,注意保留好各类沟通记录和证据。不同合伙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1 09: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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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查看合伙协议,若其中有账目核对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
(二)若合伙协议未提及,书面致函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账目核对。
(三)对方拒绝书面致函要求后,可通过律师发函,明确其法律责任。
(四)情况紧急且可能损害自身权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防止关键证据灭失。
(五)提议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协商按比例分担,以审计结果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六)协商、函告等方式无效,依据审计结果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核对账目并追究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026-01-01 07:5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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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查看合伙协议,有账目核对约定的,按约定办。

2.协议没提的,书面要求对方在合理时间核对账目;对方拒绝,可让律师发函明确其责任。

3.情况紧急、可能损害自身权益时,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关键证据丢失。

4.提议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协商分担。审计结果能作后续处理依据。协商等方式无效,可凭审计结果起诉,要求核对账目并索赔。

2026-01-01 07:3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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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合伙账目核对可先看协议约定执行,无约定可书面致函,对方拒绝可律师发函,紧急情况可申请证据保全,也可聘请第三方审计,协商等方式无效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伙事务的处理应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所以合伙账目核对,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书面致函要求核对账目是合理主张权利的方式。对方拒绝后律师发函能以专业法律文书明确其责任。在情况紧急可能损害权益时,申请证据保全是为保障后续维权有充足证据。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其审计结果能作为有力证据。若协商等手段都无法解决,通过诉讼要求强制核对账目并追究损失,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如果在合伙账目核对中遇到难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1-01 06:5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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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合伙账目核对问题时,应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通过多种途径解决。
1.先查看合伙协议,若有账目核对相关约定,按约定执行。
2.若协议未提及,书面致函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核对账目。若对方拒绝,可让律师发函明确其法律责任。
3.情况紧急且可能损害自身权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防止关键证据灭失。
4.提议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协商按比例分担。审计结果可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5.若协商、函告等方式无效,依据审计结果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核对账目并追究损失。

2026-01-01 04:58:18 回复

解答如下,1、将账面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原值累计折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2、报废发生的清理费支出: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报废取得的变卖收入、保险公司赔款等: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4、结转清理净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处置报废车辆应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17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然而,报废汽车实际上并不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为,在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回收企业前,应先在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此时该车辆在性质上已不属于单位的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也就是说,从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角度看,收购报废汽车是收购废旧物资。因此,该单位处置报废汽车不能适用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简易征收办法,而应该按其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适用税率17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报废手续车辆达到报废期后,应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后7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撤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就算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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