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娄底法律咨询 > 娄底离婚法律咨询 > 公公拿着离婚协议不离婚怎么办

公公拿着离婚协议不离婚怎么办

廖* 湖南-娄底 离婚咨询 2026.01.01 01:54:24 437人阅读

公公拿着离婚协议离婚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娄底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娄底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离婚协议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1.若双方仍同意离婚,需重新协商完善离婚协议内容,确保所有条款达成一致。之后携带离婚协议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规定的冷静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完成离婚登记后协议才正式生效。

2.若其中一方反悔不愿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书面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2026-01-01 05:06: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离婚协议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若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均不产生约束力,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2)若双方仍同意离婚,可就离婚相关事宜再次协商确认,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需经过规定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双方均未撤回申请的,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后婚姻关系解除。

(3)若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提醒:
签订离婚协议后应及时办理离婚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协议无效;若一方反悔,另一方需注意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01 04:56:28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公与婆婆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时,该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二)若双方仍同意离婚,可重新协商完善离婚协议内容,之后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需经过冷静期,期满双方无异议的,可办理离婚手续。

(三)若公公反悔不愿离婚,婆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先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该条款内容为: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2026-01-01 04:55:58 回复
咨询我

离婚协议签订后若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暂时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若双方仍有离婚意愿,可重新协商细节后,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法定冷静期后完成离婚手续。

若其中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时会判决离婚。

2026-01-01 04:30:1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后续处理方式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自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若签订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不生效。若双方仍同意离婚可重新协商确定离婚协议内容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法定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人民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遇到疑问或困难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2026-01-01 03:23:5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拿着送养协议可以落户吗?问题解答如下,  收养子女上户口,需要收养人到民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取得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明,再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第六条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收养法规定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第七条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第八条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拿着离婚协议过户房产交多少税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转移房产涉及税费有: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为房产市值2%,工本费20元,印花税为房产市值0.05%,契税为房产市值3%。这些费用根据实际市值计算,总费用可能较高,需提前准备。

    2024.08.14 1228阅读
  • 拿着离婚协议书能直接过户吗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虽在双方自愿、公平基础上达成,对财产分配有约束力,但并非直接过户财产的依据。纠纷处理应遵循民法典原则。真正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包括民事、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因此,仅凭离婚协议单方面申请财产过户,法院通常不予受理。

    2024.08.03 2088阅读
  • 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孩子还用公证吗

    专业解答在协议离婚时,房产归子女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需达成转让给子女的协议,此协议仅对抗善意第三人。 另外,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任一方或双方均可决定将所得财产赠予子女。这样的处理方式更为灵活,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

    2024.07.14 1914阅读
  • 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孩子还用公证吗

    专业解答在协议离婚时,房产归子女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需达成转让给子女的协议,此协议仅对抗善意第三人。 另外,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任一方或双方均可决定将所得财产赠予子女。这样的处理方式更为灵活,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

    2024.06.23 1397阅读
  • 离婚协议写着房子归孩子还用公证吗

    专业解答在协议离婚时,房产归子女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需达成转让给子女的协议,此协议仅对抗善意第三人。另外,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任一方或双方均可决定将所得财产赠予子女。这样的处理方式更为灵活,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

    2024.05.14 220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