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接到电话通知被起诉离婚,不要轻信,应尽快联系通知中提及的法院,询问是否有相关离婚诉讼案件以及送达情况。
(二)要求法院按照法定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等,向自己提供正式的诉讼文书,明确了解起诉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1.仅靠电话通知被起诉离婚,往往是无效的。法院一般会用正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来告知,比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2.直接送达最常用,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把文书交给当事人;若当事人拒收,可留置送达;特殊情况如当事人下落不明才用公告送达。
3.电话通知不符法定程序,无法有效证明被起诉。若仅接到电话,应尽快联系法院核实,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
仅电话通知被起诉离婚通常无效。
法律解析:
法院告知当事人被起诉离婚需通过送达诉讼文书的正规方式,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法院工作人员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拒绝接收可留置送达,而公告送达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定送达程序,不能有效证明当事人已被正式起诉离婚。若仅接到电话通知,应尽快与法院联系核实,以准确知晓相关诉讼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诉讼送达程序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仅电话通知被起诉离婚无效,法院应通过正规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告知。
1.法院常见送达方式多样,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最常用,由法院工作人员将文书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时,可留置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才用公告送达。
2.电话通知不符合法定送达程序,无法有效证明当事人被正式起诉离婚。
建议接到电话通知被起诉离婚后,尽快与法院联系核实,确保准确了解诉讼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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