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明确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债权人要证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合法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并给自身造成损害。
(二)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往来凭证能反映交易情况,催款记录可体现债务人是否怠于行使权利。
(三)等待法院审查,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代位权是否成立,若债权人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5-12-30 19:33:01 回复
咨询我
1.代位权诉讼是指,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向法院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若债务人不承认,债权人要举证。比如证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合法债权,且怠于行使并损害自身权益,可收集合同、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
3.法院会审查证据。若债权人证据足,能证明代位权成立,法院会支持诉请,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承认不影响判决。
2025-12-30 19:26:2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债务人不承认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充分能证明代位权成立,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当债务人不承认代位权诉讼,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合法债权,且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并对自身造成损害。债权人可收集合同、往来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法院会审查双方证据,若债权人证据充分,能证明代位权成立,法院会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承认不影响合理合法的判决。若在代位权诉讼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30 17:37:27 回复
咨询我
1.即便债务人不承认,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仍可依法进行。代位权诉讼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当债务人不承认时,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合法债权,且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并对自身造成损害。
3.债权人可收集合同、往来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支撑主张。
4.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审查判断。若债权人证据充分证明代位权成立,法院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承认不影响合理合法的判决结果。
2025-12-30 16:32:0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及相关从权利,影响自身到期债权实现时,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诉讼。
(2)当债务人不承认代位权诉讼,债权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证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合法债权,且债务人怠于行使该债权并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人可收集合同、往来凭证、催款记录等证据支撑主张。
(4)法院会根据双方证据审查判断,若债权人证据充分证明代位权成立,法院将支持其请求,判决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不承认不影响合理判决。
提醒:
债权人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差异大,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2-30 16:25:13 回复